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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等秋盼何时了——工伤农民工鲜奇哲的忧思

作者:徐世龙 来源:本站原创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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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工伤维权从来就是一场战争,虽然没有刀枪,但足够惊心动魄。任何一个人混在里边都已经不再是人,他是蚂蚁,或者是一粒沙。

 

春等秋盼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腰腿昨夜又疼痛,老鲜不堪回首月明中。用人单位应犹在,只是躲起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曲改编的《虞美人.》,勾勒了老鲜维权之旅的艰难坎坷,同时也传达出老鲜心灵之路的无限忧思。

 

雪上加霜篇:用人单位,伎俩多多

我叫小彭,老鲜是我的舅舅,本名叫鲜奇哲,来自四川的一个偏远小山村。2007926日那天,是舅舅上班的第二天,也是舅舅的受难日。那天,舅舅在进行高空拆除作业时从吊篮中跌落,全身多处受伤,腰腿尤其伤得严重(后被鉴定为6级伤残)。

 

遭遇工伤仅仅是灾难的开始,更大的灾难正在悄悄地蔓延。用人单位接二连三的伎俩使舅舅的境况如雪上加霜。后来要不是义联法律援助律师雪中送炭,真不知这事情该如何收场。

一开始住院治疗的时候,包工头怕出人命,支付了急救费用,并且多次口头承诺:“请放心,老鲜是我老乡,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妥善解决此事的。”如此承诺确实让人心里暖烘烘的。然而几天之后,包工头却神秘消失了,此前的承诺也随着包工头的人间蒸发而烟消云散。

这是我和舅舅见识到的第一个伎俩。为了防止更多的劳动者上当受骗,我把这个伎俩起了个名,唤作:以假乱真,即“假承诺、真哄骗”。此伎俩,往往给职工一种假象,单位态度好,将来不会亏待自己。殊不知,将来等待自己的要么是老板神秘消失,要么是超过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期限,悔之晚矣!这是用人单位的惯用手段。在此,我想提醒大家的是:遇到用人单位承诺这种情况,一定要留个心眼,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对单位的这种“优待”,请多问几个为什么。

 

包工头人间蒸发后,舅舅的救命钱彻底断了。那天可把我给急坏了,不过幸好有好心人告诉我说包工头没有建筑施工资质,于是我赶紧找到包工头挂靠的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起初,公司也是怕出人命,就拿出了一万块钱。在签收条时,我本打算写明是公司支付的工伤医疗费,但被公司拒绝,并宣称如果以公司的名义写,这笔钱就不给了。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接受公司的条件,毕竟这个时候救人才是第一位的。

 

然而一万元只是杯水车薪,没有几天就花得一干二净,当我再次找到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时,公司说什么也不同意支付了,并称他们已经将工程承包给了个人,老鲜不是他们公司的职工,公司没有义务替他支付医疗费,之前支付的钱只是公司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给予的资助,不代表公司就承认老鲜是单位的职工。公司的态度非常强硬,任凭我软磨硬泡,公司的人始终没有松口。

 

走投无路的我和舅舅这个时候想到找工地所在地的管理委员会,希望管理委员会能够从中进行一下调解,哪怕是只解决医疗费也可以。过了一段时间,管理委员会给我打电话,说是约双方到一起协商一下。我们望眼欲穿地到达约定地点时,却被告知“公司还需要继续研究,请耐心等待”。

 

这是用人单位的又一个常用伎俩——以逸待劳,即“玩太极,拖时间”。使用此伎俩的单位,往往摆出一副“依法办事”的嘴脸,“公司处理工伤需要一定的程序,*******日会给答复”,职工对望眼欲穿的等待约定时间的到来,之后就是用人单位一再违背自己的承诺,一句“公司还需要继续研究,请耐心等待”打发了之。一方是“心急如焚”,另一方却是“泰然处之”,等待以逸待劳胜利的收获。 “公司拖得起,我们拖不起啊!”舅舅不无感慨地叹息道。  

 

用人单位在处理工伤问题时的种种“伎俩”,使我们防不胜防,结果,让舅舅“伤上加伤”。在此我想提醒当事诸君:工伤职工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雪上加霜。请善待他们!

 

雪中送炭篇:一波三折,跨越五关

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多次沟通,我和舅舅认识到:退让不会换来怜悯!因此我们想到了依法维权。2007112日是舅舅的幸运日,因为这天我们知道了义联。这天晚上,我在网上查找工伤法律问题时,偶尔点了一个名为www.gongshang120.com的网站, 从此揭开了我和舅舅与义联结缘的序幕。通过和义联的接触,我最大的感慨是:结缘义联实在是舅舅的幸运!

 

第一关

在义联律师的帮助下,我们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由于没有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我们首先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这是我们需要跨越的第一道关,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2008年的春天,我们终于等来了仲裁开庭的日子。开庭前,义联律师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由于我方的证据极为有限,所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一道极难跨越的门槛,但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去争取。令人高兴的是,在仲裁过程中,公司提交了其与包工头之间的承包合同,并答辩称舅舅是包工头招的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义联律师紧紧抓住公司提供的这些证据,当庭发表了精彩的代理意见。后来,仲裁庭采纳了义联律师的意见,最终认定舅舅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眼见公司自己提交的证据给自己判了死刑,我很高兴。但高兴地同时,我还是很担心,我担心舅舅最终的工伤待遇能否拿到手。对于这样的一个私人企业,随时都有关张的可能,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这种打击让我舅舅何以承受……想到这,我不由得记起病床上舅舅的那张脸,那是一张我这辈子都难忘的脸:布满皱纹,两腮深陷,眼睛里充满无助,绝望,惊恐。

 

第二关

公司仲裁失利后,恼羞成怒,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我们跨越这第二道关时,该公司又使用了一个伎俩——胡搅蛮缠。公司称:“鲜奇哲不是本公司员工,本公司也没有雇佣其工作,鲜奇哲是在完成宋某的工作时受的伤,因此和本公司没有关系。另外公司和包工头宋某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任务中对鲜奇哲造成损害,应由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要求法院撤销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认定鲜奇哲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开庭结束后,我对义联韩律师说:“我真想把单位代理人的嘴给堵上,实在是太气人啦!”韩律师一个劲的安慰我:“小彭,稍安勿躁,法律会还你们一个公道的……”不出韩律师所料,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判决公司与舅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关

一审败诉后,公司又将案件拖入了二审。有了仲裁裁决和一审判决,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垫底,二审程序纯粹变成了一个过场。没想到公司居然在二审中又有新伎俩。二审开庭俨然成了公司的诉苦会,公司在庭上大倒自己的苦水,说自己为了舅舅掏了1万元钱,舅舅不但没有报恩,反而把他告到仲裁、法院,搞得自己一点面子都没有。很是可笑,这个时候不去对自己的错误进行纠正,却一味顾及自己的面子问题。为什么不去想想那个陷入绝境的工伤职工和他的家庭。一个工伤,破坏的不仅仅是一个人幸福的一生,更是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幸福。

 

这次开庭,双方仍是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僵局依旧无法破解。作为公司来说,自以为掌握了谈判的绝对主导权,如果调解解决,给多给少,完全就是看公司的一句话。用公司老总的话说,你要的再多,我不点头同意,你所要的不过是一串数字而已,没有任何用。接下来,我能做的就是陪伴舅舅等待判决结果,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维权行动。2008年的秋天,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们顺利通过第三关。

 

第四关

经过一个秋天的等待后,舅舅顺利拿到工伤认定结论书。接着便轮到第四关:劳动能力鉴定。坚持到这一关时,舅舅已经是债台高筑,两次手术花了3.3万元,每月伙食费160元,补品(鸡蛋、红糖以及低档奶粉)100元,房租200元,医药费300元……为了给舅舅看病,我的积蓄也用完了。后来,舅舅瞒着我,拖着伤病之躯开始了捡破烂之旅。那200元的鉴定费就是舅舅卖破烂换来的。这一关,虽然表面看较容易跨越,实际上对舅舅和我的心理却是更为严峻的考验。2009年的春天,对我和舅舅而言格外漫长,我们在期待中度日如年。20095月,我们终于等到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跨越了第四关。

 

从第一关开始,义联律师一直与我们相伴,我和舅舅与义联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绝对不是几句感激的话所能表述的,所以我们只能把这份情谊默默记在心间,永远!

 

第五关

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后,义联律师第一时间核算出舅舅的工伤待遇并诉诸仲裁。本以为差不多板上钉钉的事情,却没想到又生出意外。当知晓舅舅因工伤待遇问题申请仲裁后,用人单位玩起了“人间蒸发”的伎俩,两次拒收仲裁委员会的邮寄信件。此案本来确定开庭日期是2009825日,然而由于送达环节出现了问题,此案开庭日期变更为119日。这无疑增加了舅舅这位59岁老人的讼累,让舅舅又一次品味到维权的不易。后来,当我无意提起这件事时,舅舅低下了头,陷入沉默。过了良久,终于抬起头,但尚未开口,已经泪眼朦胧。

 

公司在第五道关时玩的伎俩可以概括为一个字:躲。公司这种高挂免战牌的做法给我和舅舅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为公告送达费需要1000元,这笔费用对舅舅而言无疑是个天文数字。怎么办?我和舅舅一筹莫展。在这个关键时刻,义联团队又一次站出来,又一次雪中送炭。说来也巧,义联中心当时正好有一个支助工伤农民工的项目,给每位工伤职工发2000元的救助款,义联律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舅舅。

 

就这样,有义联团队的一路同行,跨越数个繁琐程序后,我们终于等来了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裁决要求公司支付舅舅各项费用共计89648.13元,谢幕成为另一场序幕。当舅舅等到该裁决结果生效时,公司仍然在拖延,我们只好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春等秋盼之后,虽然我和舅舅还需要继续等待,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每当舅舅情绪低落时,我总是这样安慰舅舅:“再苦,我们也要撑下去!因为有义联律师和我们在一起。正义和公平有时会迟到,但从不缺席!因为我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始终是人民的党,人民的政府,我更相信法律最终会还给您一个公道。”

 

2010年元旦,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专程采访了义联律师和舅舅,并以“合同之痛”为题报道了这一案件。采访结束后,

 

记者问舅舅:“你们都听义联律师的吗?”

 

舅舅答:“听。”

 

记者接着问:“为什么听?”

 

舅舅答:“因为义联律师是真心帮我!”

 

尾声:律师感言与个人反思

一、律师感言

以下是义联律师在帮助我舅舅维权时的一些感受,我之所以在此引用,只是想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对这个团队成员的特殊敬意。

 

“……遭遇工伤事故,是劳动者的不幸,唯有依法维权,其受到伤害的身体和心灵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慰藉。众所周知,维权难,工伤维权更难!作为一名主要从事工伤维权的公益律师,常常被坚强的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所感动。

 

第一、感动于工伤职工必胜的信念!

‘我不相信别的,我只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在和鲜奇哲沟通的过程中,经常听他说这句话。他的这种必胜的信念深深感动了我。

 

作为弱势维权,他们别无所有,手中唯一的利剑,或许就是‘法律’。或许有些当事人在遭遇仲裁员、法官不公正的对待之后,对‘法律’开始怀疑,开始怀疑法律的公正性。如果这样,笔者认为你搞错了,不是法律的不公正,那是‘公正的法律’被‘不公正的适用’。相信乌云不能遮住整个天空。也许法律规定稍欠‘科学性’,工伤维权职工要经过多个程序、数月,甚至数年才能最终拿到胜诉的判决。请依法律的规定,公平、公正地判断你应否享有自己的权益,然后用坚持换来胜利。

 

第二、感动于工伤职工家属乐观的精神!

维权的过程不仅是证据、法律、经济实力的较量,更是心理上的较量。面对不公正的对待,面对自己权益的侵害,很多人愤恨。他们需要愤怒,那是他们维权斗争的力量源泉。但愿他们面对各种障碍,能够勇敢的挺过去,因为悲观往往导致悲剧的发生。

 

本案中鲜奇哲的外甥坦言:‘我们光脚的不怕他们穿鞋的。为了维权,我们要好好生活,我们要坚持到底!’ 我有理由相信:工伤维权再难也难不倒如此乐观豁达的人们……”

 

二、个人反思

通过舅舅的维权之旅,我目睹了工伤者的辛酸,见证了农民工维权的艰难。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这一保护劳动者的链条频频断裂。非法用工屡禁不止,不法老板伎俩频出,工伤维权步履艰难……

 

舅舅的遭遇虽不是最典型的,但像一个缩影——众多工伤职工在维权之路上的一个缩影。透视舅舅的工伤赔偿之旅,可以发现:一方面,饱受了工伤维权之苦的人们,殷切期待着工伤维权变得不再这般艰难。另一方面,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处理程序繁琐、处理时间长,为工伤职工的维权制造了层层障碍。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这是需要每一位有良知的国民深思。

 

就个案而言,我最想说两点:

 

第一、法律程序太过繁琐,大大增加了维权成本。

如果用人单位和伤者不进行调解,需要跨越好多道关:工伤确认、伤残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舅舅从受伤到现在,有专业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经过了2年多的时间,还没有拿到应得的工伤待遇。

 

让最弱的群体去接受如此繁琐的程序——这就是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尴尬。

 

第二、谁来抚平舅舅的心理伤疤?

心理危机同样可怕——原先的“顶梁柱”,突然变成了行走坐卧需要照顾的人。对于舅舅而言,工伤就像一颗不知道何时就会踩上的地雷,粉碎了他所有的梦想……狰狞的工伤,给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都会带来很大影响。因为工伤职工一般都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尤其是对于农民工家庭而言。一个靠体力为生的职工,当他因工伤失去了生存能力时,这可能意味着这个家庭垮了。具体到本人的舅舅,发生工伤已属不幸,如果再遭遇工伤待遇赔偿不公甚至索赔不成,更是雪上加霜。对于舅舅来说,我所能做的很少很少,但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向他传递一份爱心,传递一份信念,传递一份勇气,传递一份希望。

 

从某种意义上说,舅舅的维权之旅其实就是普通公民寻求公平正义的生命体验,我们在深切感受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巨大进步的同时,也真实面对着一个转型社会的复杂和阵痛。在此,我想再次呼吁:工伤职工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雪上加霜。请善待他们!

 

本文系义联原创,版权归原作者及义联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叶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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