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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中的可爱女性

作者:刘升期 来源:本站原创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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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权的路途碰到了许多感人的事,遇到许多让人心怀敬意的人。尤其是劳动维权中的女性们,她们远比男性更为感性,她们为自己、家人、朋友的权利而奋争,她们的锲而不舍的精神更让我为之感动,她们是劳动维权中的——可爱女性!

 

记得,去年接到一位年轻母亲(孩子不满一周岁)的咨询电话。她在电话中诉说自己的悲与痛:丈夫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丈夫从公司去往工地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领导出于种种原因提出与这位年轻的母亲私了,不去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内部按工伤处理。她和她的孩子,还有公公、婆婆可以享有一切应享有的待遇。但必须签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她的丈夫是非因工死亡的,这部分钱款只是公司对死亡职工家属的救助。这位年轻的母亲断然拒绝了公司的私了请求,选择申请工伤认定。她在电话中用悲切深情地告诉我,她比丈夫小十岁,她爱丈夫,丈夫也爱他,彼此之间有了爱才冲破重重阻力组成了家庭,有了孩子。自己丈夫明明是因工死亡的,怎么接受是非因工死亡的说法,到头来还是公司对她和她的家人的关照。如果接受公司领导私了的提议,她会觉得有愧于彼此间的深情,对不起逝去的丈夫。在整个抉择的过程中,她没有考虑自己、没有考虑孩子、没有考虑公公、婆婆,她没有选择接受的私了协议过上安稳的生活。她毅然选择一条艰难的维权之路,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爱人的声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爱情。当时电话另一头的我被这位年轻的母亲强烈的感情所震撼,虽然远隔千里,依然能够感受到爱的光辉,爱的无穷力量让一个人毅然走上一条艰辛的维权之路。后来这位年轻的母亲还来过一次表示感谢指导的电话。

 

在我的日志里,我想另一位平凡的女士——李阿姨是我一定要记述的。虽然她经常让我为解释一个法律常识而焦头烂额,虽然我经常因她表述不清不知其所言,甚至有时会因其表述不清把话题带离十万八千里,但她依然是我日志里记述的一位重要人物,在我生活中还从没有遇到过一位对自己权利意识如此强烈女性。在我接触她之前,她早已来中心咨询过,是我的同事接待的。恰巧那天她来咨询时,之前接待她的同事正好因工外出了,而其他的同事正在接待一个群体案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那只能由我去接待她。现在想来非常感谢那次“恰巧”,如果没有那次“恰巧”也许我就错过与一位劳动维权途中可爱女性相识。她的案件非常的简单,她是某高校食堂的职工,因为向领导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而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时她向我咨询了很多问题,并且问得非常的细,甚至问到仲裁开庭时应如何与对方律师交锋,并且每个问题我都需向她三番五次的解释。当她向我问到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可不可要求补缴,我向她解释依据现有的法律规范应当可以补缴,而在实践中她这种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不予以办理补缴(她属于农民工,依据北京政府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下发一个内部文件不予以补缴),而她怎么也不明白解释的意思时,旁边有一位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位男士)再也忍耐不住了,用讥讽的语气说:“你倒想得很远(退休的事情)的,把眼前的弄到就行了。”她并没有理会对方的讥讽,继续咨询她的问题。在整个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她先后向我咨询了许多次(我已经记不清楚次数了)。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之间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依法为应当支付其工资。可是单位对仲裁裁决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她的案件依然没有结束,我们会再次见面,我还有机会再次为她提供服务。虽然有可能还会再次焦头烂额,但对一个为自己权利孜孜不倦维护的人,为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我的荣幸

 

在生活中她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员,她们没有显贵的身份,不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也不是知识女性,留下自己的学说让后人缅怀...…,她们只是平凡得小百姓中的一员,如果没有“劳动维权”的机缘,也许我不会对她们有深入的了解,感受到她们平凡中不平凡的伟大。她们为自己、为爱人、为朋友、为家人……的权利而奋争,她们的一个个的力量汇集成无穷的力量推动中国法治的前进,她们用行动展现了自己的伟大。最后在我的日志里我想表述的是,很荣幸认识你们——劳动维权中的可爱中国女性,并且非常荣幸为你们提供服务,为权利而奋争吧,我为之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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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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