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五周年调研报告介绍
- 2011年7月1日生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然而,这一旨在解决未参保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难题的制度,在实践中仍面临重重困难,无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是法院、用人单位,这些与劳动者获得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关系密切的各方,均因种种原因未能较好地履行其法定角色。现状背后的制度成因和社会现状值得深思。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曾于2014年7月发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三周年调研报告》。时间又过去两年,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实情况,是否有所改观呢?阻碍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的因素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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