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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监测报告(2009年第四期 总第八期)

作者:韩世春 来源:本站原创 20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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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法律援助案件监测报告,数据采集于2009年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原始数据。数据显示,2009年第二季度,中心根据整体工作情况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整,集中力量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在整体调整的情况下,二季度,中心共收到法律援助申请75例,批准受理的75例,其中集体案件两起,涉案人数40人。

 

法律援助申请统计分析

表一:案件类型分布表

案件

类型

劳动

关系

加班

工资

经济

/赔偿

双倍

工资

工伤

认定

工伤

待遇

其他

案件

数量

1

27

27

17

0

7

42

比例

1.33%

36.00%

36.00%

22.67%

0.00%

9.33%

56.00%

数据说明:1、本表中的数量,以案件中涉及到的申诉请求为标准统计。

          2、本表中的比例,以二季度批准受理的案件量为基数计算。

 

表二:用人单位类型分布表

单位类型

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个体经济

事业单位

其他

 

0

32

27

0

14

2

 

0.00%

42.67%

36.00%

0.00%

18.67%

2.66%

数据说明:本表中的比例,以二季度批准受理的案件量为基数计算。

 

表三:劳动者从业分布表

劳动者职业

建筑

餐饮

销售

服务

加工

其他

   

8

15

0

20

0

32

   

10.66%

20.00%

0.00%

26.67%

0.00%

42.67%

数据说明:本表中的比例,以二季度批准受理的案件量为基数计算。

 

二季度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除一起29人集体案件和两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外,其余案件均为劳动争议案件。因此,本期法律援助监测报告的数据分析不包含前述案件。

曾有部门和机构预测,金融危机的影响将在2009年全面体现,与金融危机相伴生的企业经营萧条导致了大量劳动纠纷的出现。根据中心在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信息,自去年十月至今年六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已经达到九千余件,远远超过了上一结算年度的数量。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热潮将随着金融危机寒潮的趋冷而趋热。

根据中心二季度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类型分布情况分析,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赔偿金、加班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争议仍占绝大部分,而且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争议标的额也日益攀高。结合案件类型和涉案单位类型分析,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这与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管理不健全、人员进出随意性强等特点有密切的关联。与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在客观上带来了两大影响,一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二是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内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总的来看,目前经济形势的现状在短期内有彻底改观的可能性不大,金融危机的影响将进一步加深,群体性、规模性劳动争议爆发的频率可能会加快,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有关部门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将会造成很大的问题。

 

法律援助案件数据统计、分析

二季度的法律援助案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比较明显,尤其体现在案件的实际处理过程中,很多案件以2009年为分界线,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甚至出现同一案件在不同程序出现完全相反裁判的情况。在整个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司法裁判权向用人单位倾斜的做法已经不再是遮遮掩掩,法律在现实面前被进行了另一番的解读,由此呈现出劳资权益不平衡的结果。以中心代理的一起集体案件为例说明。

赵某等118人系北京通州宋庄铸造厂工人,在该企业工作多年,很多人已经满十年以上,但该企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与这些工人一律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且不缴纳社会保险。2008年底,该企业借金融危机之际,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任何补偿。由于该企业为地方企业,属地方纳税大户,吸纳的劳动者主要是周边地区的失地农民,受到了地方的特殊照顾。然而,这些失地农民工对单位的做法不满,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缴社会保险赔偿金等。

在赵某等主张的主要四项请求中,除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尚有理论探讨空间外,其余两项争议应当属于常规争议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较为健全,如果落实举证责任,则相关的权利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维护。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部门过多地考虑到企业利益的保护,而对基本的举证责任等法律规定做倾向性适用,或者根本不予适用,最终,以含混其词的理由作出驳回请求事项的裁判。并且,由于遵循先例的原则,后续的所有案件都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式。劳动者对裁判内容无法接受,不得不继续进行法律程序,部分案件已经进入到终审程序。

本案的裁判结果,是金融危机间接影响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一案件的处理手段,可以看出司法部门在处理规模性劳动争议案件时的倾向,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也在现实与法律之间徘徊。

在大的经济背景之下,我们认为,司法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注重劳资双方权益的合理平衡,避免倾向性司法判例的产生。劳动者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正确的渠道予以表达,是积极化解劳资纠纷、调处劳资矛盾的理性手段。如果劳动者通过司法审判方式不能使得其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并实现,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进一步激化劳资矛盾,浪费诉讼资源,更有可能引发劳动者对司法审判公正性的质疑。

 

监测评估结果

监测评估委员会三名委员以抽查的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按照案件受理、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案件结果、当事人满意度等综合进行抽查评估。本次的抽查结果为:

1、  案件受理:申请程序完备、申请材料齐全,审查审批程序严格

2、  办案程序:立案、证据交换及时,按时出庭。

3、  法律文书:符合中心《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

4、  案件结果:本季度的法律援助结案案件,以胜诉为主,败诉案件主要为集体案件,系受外部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所致,办案人员在主观上没有办案错误。

5、  申请案件报批情况:二季度法律援助申请全部报批完毕,基本按照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  结案材料整理情况:二季度结案案件较多,受工作任务及中心工作调整影响,结案材料未能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整理完毕,该项工作需加快进行。

7、  结案案件报批情况:受结案材料整理进度影响,二季度仅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结72个法律援助案件。

8、  当事人满意度:满意

监测评估委员会对本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的监测评估意见为良。

 

工作总结

总体上看,二季度法律援助工作平稳开展,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季度中心虽然增加了法律援助办案人手,但同时,中心的合作平台需要人员维护,因此,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办案力量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改观,工作任务仍较为繁重。结合二季度劳动争议新动向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针对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对案件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好案件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避免盲目接案。

二、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理顺工作管理程序,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在新的形势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注意劳资双方权益的平衡。

 

撰稿人:韩世春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

本图文系义联原创,版权归原作者及义联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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