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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助残弱 仁德所尚 社会公益 贤能多为

为农民工维权 义联不放弃任何一线希望

作者:韩世春 来源:本站原创 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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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生,一名来自湖南湘潭本真朴实的农民,背负着一家老小的生活压力,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和自己的爱人一同来到北京打工,希望可以凭着自己的一点手艺多挣点钱。在老乡的介绍下,陈友生很顺利地进到湖南老乡开的一家厂子里做木工活,由于自己踏实肯干,每个月的收入还比较可观。正当他准备再干两年就回家的时候,一场工伤事故粉碎了他所有的梦想。

 

20077月,陈友生在做活儿的时候,左手不幸被机器轧到,中指和无名指全部被轧断,成了终身残疾。受伤之后,单位给他申报了工伤,劳动部门也很快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并对其伤残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他的伤残为八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受伤后的陈友生,已经不可能再从事之前的工作了,就想尽快把事情解决,好回老家去。陈友生本来以为可以很顺利地拿到赔偿款,但天有不测风云,原先还非常配合的单位在拿到社保基金支付的赔偿款后,却对陈友生说了一番令其无比心碎的话:“工伤已经给你报了,伤残等级也鉴定完了,单位念你踏实肯干,总共给你两万块钱,以后你跟单位就没有任何关系了。”陈友生实在不能理解,两根手指怎么也不止两万块钱,所以对此赔偿数额表示异议,而单位只冷冷地甩给他一句话:“这笔钱你爱要不要。”

 

单位的无赖行为,迫使陈友生走上了以法维权的道路。

 

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友生想到了找律师打官司。陈友生找到了一家律所的律师,这位律师称对劳动官司很内行,但是开口要价八千元。八千元,对当时已经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陈友生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但是为了出心中的这口气,陈友生咬牙答应了下来。为了凑足律师费,陈友生让爱人独自回老家,从亲戚那里东拼西凑了五千块钱,预交了一部分律师费。该律师收到部分代理费后开始工作,但由于没有明确陈友生的要求,在申请仲裁时,遗漏了多项可以一次性主张的申诉请求,总金额达五万多元。鉴于这种情况,陈友生的案子不得不进行第二次仲裁,但是该代理律师要求陈友生先支付剩余的三千元律师费,另外还需要加上第二次仲裁的律师代理费。陈友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自己好不容易凑来钱请律师,却因为律师的原因没有办成事,现在还要再掏钱,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被那个律师给骗了,自己一分钱还没有拿到,就又贴进去五千块钱了,不能再受骗了,那个律师害人不浅。”

 

一个偶然的机会,陈友生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会客厅》节目中认识了黄乐平律师。那一期的《新闻会客厅》播放的是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的专访。陈友生得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是专门从事劳动维权,尤其是工伤维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后,于第二天就赶到中心的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我接待了陈友生。在详细了解了陈友生的受伤经过、仲裁情况以及自己的要求,并对陈友生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后,我认为该案的事实较为清楚,争议点明确,最大争议在于其本人工资的确定,但从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角度分析,该案仍有利于陈友生本人。据此,我建议陈友生坚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此时的陈友生却面露难色,怯怯地说道:“自己长这么大还没打过官司,再说自己是一个农民,无钱无势,根本没有能力去跟单位耗,胳膊拧不过大腿呀!真不行的话,我拿上单位给的两万块钱就算了,再折腾下去还不知道连两万块钱能不能拿到呢?”

 

作为一名劳动维权律师,我深知劳动维权的艰辛,但也明了法律是维护正义之剑。面对陈友生的犹豫和担心,我向陈友生说明了五个问题:首先,本人现在受伤成这样,肯定不能再从事以前的手艺活儿了,即使回家种地也成问题,整个家庭一切开销压力将非常大。况且自己还有两个很小的孩子以及年迈的父母需要扶养,如果自己再放弃了官司,两万块钱能够顶多长时间是个问题;其次,如果本人接受单位的条件,那么意味着自己放弃的赔偿金额将近六万元人民币,对于农民来说,六万元要靠多年的辛苦劳作才能积攒下来;第三、本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就会助长单位的违法气焰;第四、自己坚持下去,还会有争取权利的希望,但如果放弃了,自己将彻底没有希望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五,客观地分析本案的相关证据,案件的最终结果可以预见,将有利于陈友生本人。

 

听了我的一番分析,陈友生逐渐打消了此前放弃的念头,提出希望中心能够代理他的案子,并愿意再适当地支付一些律师费。考虑到陈友生的实际情况,中心本着“义助残弱”的宗旨,主动提出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并当场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陈友生看到中心对其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分析,彻底扫清了心中的疑虑,坚定了将诉讼进行到底的信心。

 

同时,陈友生的转变,也感染了中心的工作人员,促使我们更加审慎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使我们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做好一个案子,更重要地是宣传法治的理念,使受援对象树立起通过法律维权的信念,对社会正义的信心。

 

中心自为陈友生提供法律援助以来,处理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问题,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诉讼等。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陈友生本人也全程参与了所有的工作,真实而深切地感受到了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精神。20083月底,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陈友生收到了第一批执行款,共计人民币46581.2元。在收到单位支付的第一笔赔偿款后,陈友生第一时间给我发了一个感谢的短信,感谢我近半年来的全力帮助,“要是没有中心无私的、尽心的帮助,自己一个农民不可能坚持下去”。为了表示自己的谢意,陈友生给中心送来了自己从千里之外的老家带来的土特产,礼物虽轻,但是它代表了陈友生一份感激的心情,所以它无价。

 

目前,该案的其他问题还在处理过程中,中心将继续为陈友生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将维权工作进行到底,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绝不会放弃。

 

本图文系义联原创,版权归原作者及义联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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