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玲:工伤维权路上的勇者(二)
四、专家组证实是错误的!我第二次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又一次支持了我
因为我摔倒后不是专家组证实的那样,自己能起来,能骑三轮车,准确地说上了17天班。所以,我敢断言,专家组证实是错误的!
摔倒后我承受那么大的痛苦坚持上班,除了我个性坚强外,是单位规定的病假工资太低,扣除保险仅270 余元。我是一个人带孩子生活,当时儿子上高三,我服药理疗一个月800元左右。我给厂领导写过两份报告:难以坚持工作打算休病假,请领导考虑从照顾残疾人的角度适当提高我的病假工资,因为按照国家照顾残疾人的政策,单位当年可免交按当年社平工资计算的一个人一年的工资。病假工资的请求,厂领导没有答复。但如果真像专家组证实的那样,我即便是再坚强,再为生活所迫,也不可能坚持上班。
我困惑了,专家组成员是沧州市的骨科权威,为什么做出那样的证实?
我开始查证。我到书店查阅了大量相关医书,登录相关医学网站,收集相关信息,我的情况无一处如专家组证实的那样。我的一个外甥女在北京第六人民医院工作,她为我向本院骨科专家咨询,回复是视损伤情况及伤者自身情况而不同。
2007年3月22日,我第二次申请行政复议[附件8、9],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社保局工伤认定决定书,要求社保局做出符合客观事实、医学相关依据的工伤认定决定。
为了弄清专家组证实的真相,我继续查证。
我到沧州两大医院了解专家对此的意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专家(我第一次手术的医生)说,我这种情况“有的不能动,有的就能动。”中心医院的专家说,“部分韧带损伤应该能走。”我特挂了该院脊柱骨科专家(专家组主要成员)的号看病咨询,他明白我的用意后不愿多解答,坚持认为我的伤很严重,他强调“从临床上看是不可能上班的。”
我托熟人从沧州市中心医院借阅《实用骨科学》,从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借阅《骨与关节损伤》,仔细研读相关章节得出结论,专家组证实在医学上没有理论依据!
我开始网上咨询北京301医院、德尔康尼医院(中德合作医院)的专家,无一能证实“当时根本不能自我移动”,而多是关节功能障碍、活动受限等[证14]。同时,我慕名向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下称北医三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301医院专家写信求助。根据查证结果,我写了《关于我第二次申请行政复议》[附件10]交市政府。北医三院运动医学科崔国庆教授收到我的信后,委托他的助手杨渝平医生与我联系。我的几封求助信,只有崔教授回应了。我非常感谢与我素不相识的崔教授和杨医生。这时,我正每天去医院做射频电疗[证9]。因为第一次手术后症状有所缓解,但恢复了一年半多右膝仍不敢伸直和使劲,屈膝至120°疼痛,不能下蹲,活动及站立时间稍长仍反复肿胀、积液,外出离不了拐,这也是我坚持申报右膝关节滑膜炎为工伤的原因。2007年5月我去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复查,我的手术医生查体说:“挺好”,针对肿胀、积液,医生建议理疗,终身支具保护。
杨医生让我带相关病历、检查结果(拍的片子)去北京。我向单位劳资负责人要申报工伤时交的片子,索要几次不给,最后被告知:厂长说片子丢了(我当时交给单位两张片子,后来沧州中院开庭时劳资负责人说我的片子和慢性病职工的片子放在一起,但只有我的片子丢了,而且是唯一能证明我骨折的片子丢了)。
2007年6月13日,我在家人的陪伴下去北医三院,杨医生查体即认为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证10],崔教授又查体肯定。杨医生和崔教授初步确诊为前交叉韧带完全断裂,KT2000(仅北医三院有这种仪器)检查证实[证11]。杨医生建议我回沧州做核磁检查确诊,崔教授说要做韧带重建手术,介绍我到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院区)骨八科找曾在北医三院实习的李森田主任。
李主任检查后印象与北医三院相同,经核磁检查确诊。我不解:我是前交叉韧带部分断裂,为什么经过手术现在完全断裂?李主任说前交叉韧带部分断裂后,剩余部分很容易被滑液吸收。
北医三院之行我本为咨询求证,却歪打正着被做出前交叉韧带完全断裂的诊断。我向崔教授咨询,他说我这种情况当时能走,但不能跑跳。他还说法庭需要作证他可以作证。我原以为前交叉韧带损伤等要靠核磁等医疗仪器才能检查出来,我摔伤后多次就诊,医生没有让我做核磁检查,所以不能确诊。实则不然,北医三院的专家讲,一般有经验的医生用手就可以确定韧带是否断裂。北医三院的医生及其介绍我回来找的李森田主任查体后即做出诊断,核磁检查果然确诊。但是在这之前我就医的市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生均查体均未做出诊断,即便我摔倒当时就诊也不能诊断出来。
专家组证实和我的求医经历证明了一个让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事实:前几年医生,很多还是知名专家,不认识前交叉韧带损伤及撕脱骨折这样的伤,也因此我被误诊误治持续两年!致使我的伤成为陈旧伤,遗留下较严重的后遗症。
李森田主任,现任骨九科主任,于2008年创建了沧州第一个运动医学专科。他说,前几年沧州不认这种伤,一看有肿胀、积液的症状就认为是滑膜炎,有很多误诊、漏诊,久治不愈,并说不只是沧州,全国也如此。中国ACL(前交叉韧带)研究小组2005年的一份针对国内骨科医生的调查结果表明,在普通骨科医生中,前交叉韧带损伤的初次误诊率和漏诊率高达70%,这种情况在三家大医院的骨科医生中也常有发生,这与国内医生运动医学知识缺乏有关[证15]。
2007年8月,我盼来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附件11]。关于专家组证实,市政府认为“该鉴定组为对认定工伤后的受害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的机构,不属于法定的医疗单位,故其有关证明不具有法定证明力”。市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1.撤销社保局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2.责令社保局在30天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五、单位状告市政府,支持我的市政府撤销了行政复议决定
但是,我没能盼到社保局重新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却收到了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下称运河区法院)通知2007年11月12日开庭的传票和单位的起诉状[附件12]。
法庭上,我感觉到了法官们同情的目光,审判长庭审中下席让我妹妹给我倒了一杯水,尚未供暖的清冷中我顿生暖意……陪我到庭的我的妹妹、弟弟,律师、朋友都感觉这一审对我有利。
庭下调解时,尽管我有思想准备,法官为了促成调解,在做各方工作时,往往要强调甚至夸大各方的不足。但是,我感觉到法官的态度明显地改变了。比如,法官说我很可能认定不了工伤,让我放弃工伤认定,说我摔倒当时没有就诊无法证明摔倒致伤。我说可以根据事实推理。其实,我左腿病残,日常生活工作都靠右腿更有利于证明摔倒致伤,摔倒前滑膜炎再严重,经过休息和治疗,症状可减轻甚至基本消除,而且早晨通常症状轻,始终坚持上班。摔倒后,我没有间断治疗,症状始终未见好转,因为右腿不能蹲下带来“不便”而不能坚持上班。如果我的左腿没有残疾就无法判断了。法官说没有推理。
市政府也感到了有压力,觉得我的证据有些欠缺,有意让我放弃工伤认定。我请求市政府,我可以不要名义上的工伤,在厂内比照工伤处理就行,市政府答复不行。
商定赔偿额,最初说单位给全部医疗费和休假工资。
我该怎么办?是放弃,还是坚持?那时,我已经知道维护职工权益全国十大杰出律师黄乐平。我向他咨询求助,黄律师给我的回复是:是否放弃你自己可以做个审慎的评估。一方面最后认定为工伤,还可能面临几个程序,你与单位的关系有闹僵的可能,但是可以把医药费、拖欠工资、伤残补助全部要回来;另一方面不认定工伤,单位给予你适当的照顾,有助于和缓与单位的关系,但是赔偿肯定会打折扣。如果单位不给你出具书面的承诺或者不在调解书中体现,你的待遇恐怕在换了领导以后,没有保障。供参考,如何选择,你自己决定。
我曾经想请河北省一位也注册了工伤网站的工伤律师帮助我,他说他只接八、九成的案子。我问我的案子是几成?他说五、六成吧。因此,他不肯接我的案子。亲朋好友出来相劝,差不多就行了,快些解脱自己吧,也免得大家心不安。那个时候,我是多么的无助又无奈!我的单位、社保局、法院犹如矗立在我面前的一座座高山,失去了市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我将不可逾越。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绝望到了极点。我暗自决定,自己委屈求全吧,不让市政府为难,不让亲朋好友心焦。放弃工伤认定,同意单位的赔偿额。
但是,我发现,我做出这个决定没有感到丝毫的轻松或者说是解脱。潜意识提醒我,我的决定是违心的。单位的赔偿额这时也降到给全部医疗费和病假工资(单位自行规定病假工资为基本工资的50%)。我最终决定,坚守自己厂内比照工伤处理的底线。单位如果不同意,我将维权到底!我将这个决定告诉了市政府、法院和单位后,反而如释重负。
结果自然是是调解不成。2008年1月10日,运河区法院做出行政裁定[附件13],市政府撤销了行政复议决定,我们单位撤诉。我又一次体验到我们单位的强大和我的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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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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