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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斗争和行业口角:关于澳航停飞事件的分析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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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对于澳大利亚的旗舰航线来说,刚刚过去的一周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混乱和动荡。上至部长声明和工业裁判,下至停飞的飞机和不断上升的损失数字。“澳航停飞事件”引来了众多媒体的讨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一个工业纠纷背后,却缺少一个清晰的法律分析。

 

背景:

 

20111029日,首席执行官安伦·乔伊斯做了一个影响极大的决定——停飞所有澳航公司国内和国外的航班。作为世界第十大航空公司,这个决定在世界范围内影响了超过68000名乘客,而澳航也在工会罢工事件发生之后损失了7000多万澳元。这些飞行员、航空机械师、行李工和餐饮工作人员参加罢工和拒绝加班,是因为担心航空公司可能会将35000个工作岗位转移到国外。

 

根据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FWA,行业仲裁机构):

20111029日周六,澳航公司通知飞行员、场地工人、行李工、餐饮工作人员和航空工程师停止工作。这些职工都是协商中的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人群。在发出停工通知的同时,澳航公司也停飞了其全球范围内的航班。这也就表明了,如果三个工会组织不放弃一些主张的话,停飞仍然会继续。因为澳航公司认为如果接受了这些工会的要求那么公司的生存能力将会被严重地削弱甚至摧毁。

 

在乔伊斯缺乏和相关部长或行业仲裁机构交流便迅速地做出决定之后,联邦政府在周六晚上号召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进行紧急听证,试图来终止停飞决定,从而保障国家经济。

 

当事人、法律和行业仲裁机构的适用

 

适用和法律规定

联邦政府通过高等教育、技能、就业和工作场所关系部的部长,申请行业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工作法案2009》第424条发布命令,暂停90天或者终止以下几个主体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的受保护的工业行动:

 

1、 澳洲航空公司

2、 Qcatering有限公司

3、 澳大利亚特许航空工程师协会(‘ALAEA’)

4、 澳大利亚运输工人工会(‘TWU’)

5、 澳大利亚和国际飞行员协会(‘AIPA’)

 

424条第一款规定:

如果公平工作委员会发现,工业行动已经威胁到、正在威胁、或将威胁到国民或部分国民的生命、人身安全健康、福利,或导致对澳大利亚经济或重要组成部门的严重损害,那么,公平工作委员会必须发布命令暂停或者终止正在进行中的,或有人威胁要采用的,或非常有可能发生的工业行动(这一工业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提出的集体合同)。

 

不过,澳航公司并没有选择适用《公平工作法案》所赋予的权利来申请仲裁机构发布暂停或终止罢工的命令,而是径直进行了停飞。

 

谈判和工业行动背景

AIPA,TWU,ALAEA都和澳航公司分别就三份集体合同展开了谈判,涉及到远距离航行飞行员、场地工人、行李工、餐饮人员和航空工程师。

 

澳航公司从2010年八月份就开始和ALAEAAIPA进行谈判,和TWU的谈判是从2011年五月份开始的。ALAEA2011年五月份开始组织参与罢工,AIPA2011年七月份开始,而TWU是从2011年九月份开始工业行动的。从1993年开始,合法的工业行动权利,被引入到澳大利亚。

 

值得注意的是,除此之外,政府还有另外一条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公平工作法案2009》第431条规定,部长可以发布书面声明,来终止某一受保护的工业行动(这一工业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提出的集体合同)。

 

431条规定:

1)部长可以声明终止一个工业行动,如果他发现,工业行动已经威胁到、正在威胁、或将威胁到国民或部分国民的生命、人身安全健康、福利,或导致对澳大利亚经济或重要组成部门的严重损害,那么,公平工作委员会必须发布命令暂停或者终止正在进行中的,或有人威胁要采用的,或非常有可能发生的工业行动(这一工业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提出的集体合同)。

2)命令发布当天生效。

3)根据第431条第一款制定的命令不属于法律规定。

 

尽管法律提供了这样的方式,但是总理吉拉德在ABC电台中解释到,这样的一个权力在澳大利亚的工业历史上从来没有实施过。因此,吉拉德担心如果适用这项权力的话可能会导致法律上的不确定,特别是,假如有人将这项命令告上法庭的话。为了能够尽快地解决这场纠纷,政府还是将整个事件交给行业仲裁来解决。

 

各方所求

为了能够在劳动纠纷谈判失败之后可以重新开始罢工,工会组织论证仲裁庭应暂时中止澳航公司的停工令。

 

澳航公司辩称,工会罢工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商业信誉,而这种威胁必须永久的去除,从而确保运营的稳定性。简单说来,澳航公司要寻求一个终止罢工的命令。

 

政府在寻求一个能迅速解决行业纠纷的办法。

 

结局

审裁长Geoffrey Giudice声称,裁判如果决定暂时中止工业行动,还是会影响到澳航公司的未来运营,同时也不能够使得旅游业和航空业的发展免受损失。

如果要说周六当天有一个赢家的话,那就是澳航公司了。三位来自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的法官判决,澳航公司需要在21天之内和工会组织达成关于工作和工资的协议,同时,罢工运动必须终止。

 

《对话》网站评价这个案例是非常罕见的:

终止一个合法的罢工运动确实是比较罕见的事情。一般情况都是暂停。这个争议纠纷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的影响和所涉及到产业,但是它本身在法律角度来说并不是一个例外。

 

更准确地来说,根据公平工作委员会的判决:

424条所规定的条件已经得到了满足……当暂停的命令并不能很好地提供一个对旅游业和空航业有效保护的时候……我们决定立刻做出了终止各方工业行动的决定……终止工业行动可以给接下来的谈判争取来21天的时间。如果双方认为确有进展,还可以另外延长21天。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将在这段后工业行动的时间里协助各方。

 

这些争议如今都正在被公平工作委员会调解,“如果在21天之内还不能达成最后的解决方案(除非期限被延长了),那么公平工作委员会将会强行裁决,而仲裁结果适用于各方。”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澳航公司和工会组织能够进行新一轮的谈判但是不能够再组织新一轮的工业行动了。

 

结论

虽然终止了澳航事件中的工业行动,公平工作委员会仍强调工业行动和谈判都是澳大利亚工业法律框架的重要方面。通过设定调解和强制仲裁的时间表,公平工作委员会为这个旷日持久的纠纷提供了一个更加明确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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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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