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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助残弱 仁德所尚 社会公益 贤能多为

他们的未来在哪里

作者:陈淑静 来源:本站原创 20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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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两会报道中,有一条新闻很吸引人,“农民工代表辩广东省书记 给愿意转户籍的人机会”,文章里说,农民工代表胡小燕提出一系列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如何让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一系列设施,比如对市民化进程有所创新,建立大量的社区,每个社区居住3万人,房屋价格为一平方米1500-2000元,为了支持农民工,政府还应该还扶持消费合作社等,最后她说希望政府能够给农民工提供转户籍的机会。

农民工问题很大很复杂,这个现象由很多问题导致,也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各种问题错综复杂的纠缠在一起,每个问题都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讨薪,社保,维权,返乡,子女教育,留守人口,以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都和农民工问题紧密相关,而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城乡二元制户籍导致,户籍限制了他的就业,限制了他的养老保险,限制了他的医疗保险,限制了他的孩子的受教育权益,限制了他的住房保障,户籍更限制了他与当地的融合,外来人口没有身份认同感。这些都涉及到人最基本的权益,可是,没有城市户口,对于农民工来说只是空谈。

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城市开始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在当地落户,以宁波市为例,在宁波务工的外来人员,可凭积分落户。去年7月,宁波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为优秀蓝领落户制定的政策。积分条件包括技术创新、职业资格、担任职务、素质提升、荣誉称号、社会公益、企业认可七项积分评价指标,总分值为150分。积分落户实行梯度政策,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累计积分不低于100分的可申请落户,其他县()区则不低于90分,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累计积分不低于80分。这种落户条件要求非常高且名额极其有限,很难通过此种途径完成农村转移人口的全部户籍问题。并且由于各种后续配套措施跟不上,很难保证迁过去以后能够享受和当地居民一样的社会福利和保险,医疗、养老、教育等实质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前沿评论

今年的1号文件中指出,鼓励有条件的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研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城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且首次明确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新生代农民工和以前的农民工不同,以前的农民工很清楚自己只是城市的过客,他们自己会种地,最终还是要回到农村去的,而新生代的农民工则大多数文化水平较高,对农村的生活不熟悉,不会种地,他们到城市来,更希望留在城市,成为城市的一分子,有很多人已经职位很高或者工资很高了,但还是没有解决户口的问题,子女受教育要拿高价学费,不能享受城里人的社会福利,没有足够的钱来买房子,生活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重庆市农民工人大代表康厚明说,他的愿望就是在城市里有个家,这么简单的愿望,听的人感概万千。

胡小燕的那则新闻里还提到,广东省委书记问道,如果农民工要迁入户口的话就要交出自己在老家的地,很多农民不愿意,当时中山市符合落户条件300人,但实际上只有100多个落了户,主要原因就是农民交出土地之后,农民心里不踏实。这也是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农民工外出打工后,家里的房子闲置,耕地闲置,导致了农村的空心村问题,不利于村庄的整治规划。在我国耕地的数量严重退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城市的农民工能够落户并且把村里的土地收归集体,就解决了两个很大的问题,是一个双赢的战略。

这些年来,国家政策一直在提倡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一直在提倡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从现实的角度看,农民工的素质高了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吗?不一定。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例,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的文化素质更高,权利意识增强,他们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么?在社会的大背景下,只有整个社会一起努力,为农民工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解决户籍问题,有迁入后良好的配套政策,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才能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现在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占到了农民工群体的60%,他们的未来比起父辈来说更加迷茫,更加需要社会的关注,今年的1号文件特意指出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希望能出台好的政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一起来期待吧!

(作者为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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