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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要继续下去吗?--一名无助保安的心声

作者:法援部 来源:本站原创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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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1日,电话铃声响起,“您好,北京义联”,
    对方似乎很着急的询问“你们现在位置在哪里”。
    “海淀区知春里小区20号楼2单元102室”
    “你们明天上班是吧?”
    “是的”。
    “好的,那我知道了,谢谢”对方挂掉了电话。


    2017年6月1日,电话铃声响起,“您好,北京义联”,
    “我现在到知春里地铁站了,从D口出来了,请问现在怎么走”
    “您好,现在您向西走2、300米左右,第一个路口,向南走。。”
    “知春里小区20号楼2单元102吗”
    “是的”
    “谢谢,我这就到了”


    过了一会儿,当事人就到了门口,当事人直奔主题,见他拿着用透明塑料文件包装着一叠资料,最上头还清晰的看见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劳动法知识小手册。


    2014年7月当事人吴师傅通过丰台某保安分公司派遣到丰台某城管队做协管员。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社保,工资发放现金,2014年9月,吴师傅因为身体原因,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了其1160元的费用,将其辞退。吴师傅觉得很委屈,便提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是丰台某保安分公司和保安总公司。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吴师傅提供的只有一张工作地点的照片和一张穿工作服在宿舍里的照片。鉴于没有其他证据,仲裁庭没有支持吴师傅的确认劳动关系,双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的仲裁请求。吴师傅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劳动关系,双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但还是因为吴师傅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不服气的吴师傅接连经历了上诉,二审,申请再审,再审,还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都未得到支持。


    在诉讼过程中,吴师傅认为自己确实是工作过,自己没有撒谎,虽然证据少,但是自己占理,肯定应得到支持,怎么每次都是铩羽而归呢?寻找证据的过程中,工友碍于现在的工作,不肯出庭作证,申请法院调查,法官虽然是去了,但是不让自己跟着去,也不知道情况是什么样,但是结果仍是不支持自己的请求。自己是和领导谈过话,中间也说过工资问题,但是没有录音,无法证明。在法院诉讼的过程中,通过其他人介绍说是义联帮助很多农民工要回了工资,便通过小册子上的电话打到了义联来寻求帮助,因为他自己比较迷茫,现在这个情况,他是不是还要继续下去,继续的话,要怎么走下去......


    通过吴师傅的叙述,和仲裁书、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再审裁定书、检察院的决定等资料。义联夏律师认为此案在一开始,由于吴师傅不知道取证的一些技巧,且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不了解,没有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只靠自己的理解和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态,导致现在的结果。


    首先,义联夏律师考虑此案的劳动关系上,是不是劳务派遣,可否将此案的被申请人即被告人增加某城管队,以增加胜算。


    然后,在证据问题上,现在距离吴师傅离职已将近3年,在北京这座流动人口快速流动的城市,是否能保证顺利取证,还有待商榷。


    最后,案件目前阶段是走完了几乎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全程。能否在最后阶段向最高检提出抗诉申请,最高检是否接受。还是能推翻现在,从头再来,毕竟诉讼时效已过。


    综上所述,目前此案最需要得还是更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人方面,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给原公司领导处并在电话中描述清楚双方身份,就劳动关系、工资问题方面,问询并得到相应的答复,并将其录音作为证据;或是找到工友出庭作证。只有找到有效的证据,才能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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