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位农民工要回23万元赔偿
2009年2月13日,农民工陈广从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代理律师手中拿到了单位支付的12040元工资和补偿金。这也意味着他和工友们与单位的集体劳动纠纷,在义联律师的主持下最终调解成功。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许冷处长、海淀区司法局马彪副局长也到场指导工作。
该劳动纠纷案件发生于2008年9月下旬。李洪生等43名农民工来自湖南、四川、江西等8个省份,在福拓公司从事石材加工等工作。2008年8月1日,福拓公司以公司经营不景气为由,通知所有工人自8月1日至9月20日回老家休假,奥运结束后再确认开工时间。但是到了开工时间,福拓公司仍以经济原因、无法恢复生产为由,拒绝工人回公司上班,也不再支付任何工资。工人们认为公司的做法就是变相辞退员工,鉴于公司持续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143名农民工遂集体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008年10月中旬,李洪生等人通过海淀区劳动局找到了义联律师进行咨询。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义联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指派韩世春律师代理该案。由于纠纷双方分歧较大,该案申请至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于福拓公司停产处于半倒闭状况,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周期又很长,诉讼到底的最后结果很可能是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如果是调解处理,双方各让一步,农民工可以很快拿到赔偿。义联对集体案件一向非常重视,此案在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的主持下,全体律师参与,制订了调解优先的一整套应对预案。韩世春律师将有关方案与全体农民工做了沟通,得到一致的支持。为此,韩律师多次找单位协商,但单位始终不予配合。眼看年关将至,43位农民工没有拿到钱、情绪较为激动,为了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中心律师又主动对他们做了有效的说服工作。全体农民工接受律师建议先回家过年。
春节过后一上班,韩世春律师就主动与福拓公司取得联系,并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向公司阐明和解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不接受和解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损失。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得到公司的积极响应,表示愿意接受义联作为调解方处理该问题。全体农民工返回北京后,在韩律师的组织下、他们推举了五个代表,配合韩律师的调解工作。在义联主任黄乐平律师的指导下,韩世春律师先后组织4次谈判。2月12日上午,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方案。
目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许多出口型企业不仅面临经营的困难,也面临劳动关系的挑战,群体性劳动纠纷易发。而这类案件往往涉及职工最迫切的生计需求,处理不好就会危及社会稳定。怎样才能快速、有效得解决这类案件?义联的实践说明,把握实效这个核心目标,以调解为主要手段,抓住纠纷初始阶段这一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及时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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