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监测报告
综述
本期法律援助案件监测报告,数据采集于2010年第一季度三个月的原始数据。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心根据整体工作情况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整,新年伊始将法律援助案件代理工作作为重心,集中力量做好案件代理工作。在整体调整的情况下,一季度,中心共收到法律援助申请221例,批准受理的221例,其中集体案件五起,涉案人数188人。第一季度,中心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共结案140件,胜诉金额为1399151.16元人民币。
法律援助申请统计分析
表一:案件类型分布表
案件 类型 |
劳动 关系 |
加班 工资 |
经济补 /赔偿 |
二倍 工资 |
工伤 认定 |
工伤 待遇 |
社会 保险 |
签订劳 动合同 |
拖欠 工资 |
生活 费 |
数量(件) |
1 |
77 |
80 |
48 |
0 |
5 |
118 |
32 |
36 |
29 |
比例(%) |
0.23 |
18.08 |
18.78 |
11.27 |
0.00 |
1.17 |
27.70 |
7.51 |
8.45 |
6.81 |
数据说明:1、本表中的数量,以案件中涉及到的申诉请求为标准统计。
2、本表中的比例,以一季度批准受理的案件量为基数计算。
表二:用人单位类型分布表
单位类型 |
国家机关 |
事业单位 |
国有 |
集体 |
民营 |
外企 |
个体 |
其他 |
数量(件) |
0 |
4 |
40 |
4 |
131 |
42 |
0 |
0 |
比例(%) |
0.00 |
1.81 |
18.10 |
1.81 |
59.28 |
19.00 |
0.00 |
0.00 |
数据说明:本表中的比例,以一季度批准受理的案件量为基数计算。
表三:劳动者从业分布表
劳动者职业 |
建筑 |
餐饮 |
销售 |
服务 |
加工 |
其他 |
数量(件) |
54 |
2 |
2 |
21 |
141 |
1 |
比例(%) |
24.43 |
0.90 |
0.90 |
9.60 |
63.80 |
0.45 |
数据说明:本表中的比例,以一季度批准受理的案件量为基数计算。
从上述统计看,其中案件类型分布表(表一)显示,与劳动合同签订相关的三项统计:劳动关系、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共计81例,占中心代理的法援案件的19.01%。因此,虽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上升,但依然有大量用人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或者根本未对法律的实施进行关注,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为引人关注的是,本季度,建筑行业的劳动者维权数量在急剧上升,这可能与经济复苏期间基础建设的大量投入与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劳动者进入建筑行业有关。这同时表明,建筑行业存在许多用人单位未能依法用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现象。因此,在今后劳动者维权中,建筑行业的劳动者维权不仅依然为援助的重点的,而且需要更多的投入。
数据统计 法援工作
综上所述,做好劳动维权工作的同时,需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方面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而建筑行业劳动者的维权需要有更多的投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有利于疏导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分析
由于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在劳动维权的过程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立成为了劳动者主张相关劳动权利的前提条件。本季度中,韩世春代理的刘某诉北京某房产开发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案,在劳动争议仲裁驳回刘某请求的情况下,一审合议庭采纳了韩世春律师的代理意见,使本案反败为胜。在此,将对本案做出详细的分析,以资参考借鉴。
刘某系某房地产公司的职工,入职时间为
法援工作 数据统计
第一,刘某从事空调维修工作的记录的证据足以证明,刘某所从事的工作构成了某房地产公司生产经营的一部分;
第二,刘某提交的《假期申请表》等证据足以证明,刘某遵守某房地产公司的规章支付,接受其管理;
第三,刘某提交的证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足以证明,刘某为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是有劳动报酬的劳动;
第四,虽然某房地产公司提交了刘某签字的与某装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书等证据,即使其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刘某与某装饰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只要劳动者不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且其没有异议,法律并不禁止。
因此,综合上述几点,在某房地产公司无法提交其它有效证据的情形下,刘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与某房地产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心代理的案件情况,存在大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因此,一旦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权利时,用人单位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本案的胜诉,对于劳动者维权有非凡的借鉴意义。
监测评估结果
监测评估委员会三名委员以抽查的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按照案件受理、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案件结果、当事人满意度等综合进行抽查评估。本次的抽查结果为:
1、 案件受理:申请程序完备、申请材料齐全,审查审批程序严格
2、 办案程序:立案、证据交换及时,按时出庭。
3、 法律文书:符合中心《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
4、 结案材料整理情况:结案案卷根据中心要求全部进行了装订。
5、 当事人满意度:满意
监测评估意见:良。
工作总结
本季度,因中心工作重心的调整,法律援助工作在整体工作局面不稳定的情况下保持了平稳的工作进度,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工作指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各部门仍需通力配合,围绕中心工作重点,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义联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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