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LOGO

义助残弱 仁德所尚 社会公益 贤能多为

典型案例分析:徘徊在现实和法律之间的劳工权益保护

作者:韩世春 来源:本站原创 2010/8/24
分享到:

赵某等118人系北京某区铸造厂的农民工,据赵某等人称,该企业原为乡镇企业,后该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该企业为有着二十多年历史的老企业,招用的工人主要是当地的失地农民,也有外地农民工,许多农民工在该企业已经工作了十多年。该企业主要从事铸铁加工,生产的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美等国家,属于出口创汇企业,在当地也是属于纳税大户。

2008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加剧,作为依赖出口的企业,该铸造厂的业务下降比较明显,企业的经济效益较之同期水平出现大幅度缩水。在此情况下,为了缓解经营的压力,该企业采取了规模性裁员的办法,大规模地裁减工人,尤其是本地的农民工。表面上看,该企业的大规模裁员完全是因为金融危机造成的,但本质上,这是该企业有意采取的措施,金融危机只是企业实施其整体方案的手段。该企业的行动,从《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就开始策划,主要是为了解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该企业的大部分农民工都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硬性条件。在2008年初,该企业要求所有的职工,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的,都统一在2008131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合同全部由企业保管。20081231,该企业给全体工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工人将于2009131终止劳动合同,之后陆续将工人遣散。许多外地的工人,由于在企业工作时间短,在与企业协商后返回原籍,而当地的工人对企业的补偿方案不同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加班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诉求的充分了解,结合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发现本案的诸多诉求并不能靠单纯的法律规定能够阐述清楚,必须要从理论上进行深入地剖析,这对缺乏法律知识的劳动者而言将非常困难。考虑到本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加之本案的特殊情况,为了正确引导劳动者的权利诉求,中心接受了劳动者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抽调多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处理该案。

本案当事人的情况各不相同,为了便于对每个人的情况进行掌握,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形成电子文档,并对每个人的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及时记录在案。针对每个人的诉求,中心工作人员在对法律进行充分讲解的基础上,征求个人意见,对案件准备了两套应对方案。第一套方案,以确保能够获得补偿为原则,对相应的诉求进行增加、变更;第二套方案,在不能对诉求进行相应处理的情况下,针对现有的诉求进行法律论证,争取获得法律支持。

本案涉及的双倍工资和解除补偿金诉求,与本案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出入,如果仅仅从法律的文字规定上予以解释,很难自证其说。因此,对于当事人的此项诉求,必须要突破对法律的字面理解,从法律的精神本质和案件事实出发,从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的高度对诉求予以阐释,搭建理论框架。

本案在劳动仲裁阶段被划分为若干小集体案件,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了多次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程序。从最终结果来看,有关部门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对本案的处理非常谨慎,更多地倾向于作出对企业一方有利的裁判。究其原因,一是考虑到保护企业的生存。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保增长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企业就是保增长的意识弥漫社会,并深深地影响到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二是考虑到跟风效应。劳动争议处理与其他纠纷处理不同,劳动争议的双方是一对多的关系,并且争议内容具有相似性,一份裁决或判决,容易形成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最终可能导致企业长期陷入诉讼程序之中而不能自拔。

本案是特殊背景下发生的集体性纠纷案件,通过本案的处理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劳工权益保护在特殊条件下的现状,总是徘徊在现实和法律之间,更多地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本案虽然有很大的难度,但我们将继续坚持。

©2020 YiLian Labor.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110105002159号 京ICP备13031719号-3

法律援助热线:010-82357827 邮箱:yilianlabor@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A座806室 邮编:1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