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我们再接再厉
每一个秋天,对于义联和义联人来说,都有着十分特殊的意义。我们在这个季节开创事业,在这个季节再接再厉。记得一年前,义联主任黄乐平律师写道:“为更多的困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直接法律援助;同时,要加强劳动维权与法律援助的研究及立法建议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相信明年的秋天是更加璀璨的金秋!”同样,考虑到让我们所开展的事业更具持续性,并满足劳动者切实的维权需求,义联人在认真对待工作的基准上,也提出要“尊重规律”:尊重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规律,做有持续性的劳动维权民间机构。
一年之后,回过头去看走过的路,义联人是如何践行自己的诺言的呢?
从2009年1月起截止到2009年9月,义联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数量共计818件。其中,43位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纠纷,在义联律师的主持下促成调解,农民工们获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23万元。此案经媒体广泛报道,被誉为国内首例由法律援助律师调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成功的案件。一年来,义联律师先后参与了《社会保险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的制订或修改工作,提出了专业立法建议。其中,关于简化工伤处理程序的立法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在法律修改征求意见稿中得以体现。当然,义联人在这一年中所做的工作远远不止这些,在劳动维权这一光荣而有意义的工作中,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这一正确而科学的目标下,我们坚持着我们的理念,在义助残弱的道路上一直努力着。
在刚刚过去的夏天里,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目睹了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候的苍凉和无奈:贵州籍农民工刘汉黄入职用人单位不久发生工伤,因迟迟无法落实工伤待遇而行凶杀人;河南籍农民工张海超为寻求是否患有尘肺病的真相,不惜“开胸验肺”证明事实。刘汉黄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张海超在痛苦中寻求到一个迟来的公正。这些案例都鲜活的发生在我们身边,而当年默东们的身影还若隐若现。也许大家都应该思考,面对这样的状况,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对于义联人来讲,“愿天下劳工俱欢颜”是我们的愿景,“仗一个义字为天下农民工维权”是我们的动力,“劳工维权社会中坚”是我们的目标,为此,我们能够做的,一是尽我们所能尽的一切力量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直接的法律帮助,指导像刘汉黄这样的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二是凭借我们以实证为基础的研究去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推动法律向着更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向发展,让像张海超这样的劳动者不再因为某些规定而导致维权难、维权累。义联人的能力是有限的,然而为了我们的愿景、动力、目标,我们需要将自己的事业进行到底。
- 上一条文章: 金融危机间接影响司法审判
- 下一条文章: 五大“软肋”催生“工伤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