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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四十三个农民工兄弟

作者:韩世春 来源:本站原创 2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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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帮帮我们吧,我们这一帮人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单位把我们四十多个人辞退了,到现在什么说法也没有,我们找老板,要他给我们点回家的路费,他们都不干,现在厂里已经不生产了,老板在卖材料,我们拖不起了”

 

“韩律师,我们老板跟我们说了,你们有本事就去告,告到中央我都不怕,我们不相信他有那么大的能力,我们只相信法律,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我们现在就全靠你们了”

 

“这个老板做事情太狠了,我们这些人都在单位干了很多年了,像我们几个从一建厂开始就在里面干了,到现在都十四五年了,老板说不要就不要了,我们接受不了”

 

“为了办好奥运会,厂里给我们全部工人放假,说是放完假在回来上班,结果现在告诉我们不要我们了”

 

“单位这几天就要贴通知了,要我们签合同,不签就开除,实际上就是不想给我们补钱,我们该怎么办”

 

……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一大清早,中心不足十平米的接待室里,挤坐着四十多人的代表,他们七嘴八舌地数落着单位对他们的不公。这些人都是从各个省里选出来的。说到现在的单位,这些代表心里很是忿忿不平,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厂里干了那么多年,有些人从十几岁就进厂,在厂里取妻生子,现在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对厂里充满了感情,现在被一句话就打发了,怎么能够平静呢?!

 

做了太多的劳动案子,我见过的情况太多了,这四十多个人的遭遇我已经屡见不鲜。许多单位为了既开掉人,又不承担责任,就口头给职工说一下,从现在开始我们单位不用你了,你马上卷铺盖走人,走之前把单位发的所有证件收走,连个纸片都不给工人留,当工人回过神来要去告的时候,不是发现自己什么证据都没有,就是发现自己都是在陈述领导口头说的话,说到底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怎么办?

 

怎么办?

 

……

 

一时间,我的脑子在飞快地转着,这可是一个涉及到四十多人的大案子,要是接下来就的全力做好,我能吗?我能吗?我能!因为我们有一个团队——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你们单位给你们买社会保险了没有”我向这几个茫然无计的人问到。“这个我还不知道,好像买过,我们也不敢确定”众人相互对望了一下说到,然后又把茫然的眼神投向了我。“今天是星期五,你们现在立刻去一下门头沟区劳动局,把你们所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都查一遍,无论是什么结果,无论多晚查到,马上给我打电话,现在是中午十二点,你们现在赶过去可能还来得及,不然有要多等两天”我对这些陷入慌乱中的人交待了一下。听了我的话,他们旋即收拾东西,向楼下奔去。

 

下午因为有案子,我早早地出门办事了,下午两点多钟,我接到了工人代表打来了的电话,告诉我说他们已经查到了,单位之前只给一部分人上了保险,二零零四年的时候就停缴了。得知这个消息,我心里的石头开始松动了,机会来了,现在就是打时间差了,我们要是能够赶在单位前面行动,胜算的把握就大了一成。时间不能再等,我跟他们说,你们马上再到我们单位来一下,我安排人接待你们一下,交待一些事情,明天你们再到我们单位跑一趟,大家马上采取行动,一定要赶在单位前面。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一个难得的周末,本来想休息一下,但是因为和他们有约,我不能食言,早上还是早早地起来了,吃了点早餐就往单位赶。和他们约的是十点钟,当我九点多钟赶到单位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在单位门口等着了,看来是真的着急了。把他们让进门之后,我把他们带来的证据材料看到了一遍,他们提供的主要是一些暂住证、体检表,除这些材料以外,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其他有力的证据了。为了尽最大可能地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我给他们拟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让他们在当天签完名后务必把它寄出去,并告诉他们如何正确填写邮寄的信息,因为这些在将来都会是证据材料,如果填写的信息不充分,就可能导致这份证据没有证明效力。

 

送走这批人以后,我心里又紧张了起来。在和这些工人代表聊天的过程中,我得知了一些这家企业的情况:这是一家经营石材加工的工厂,属中日合资的企业,生产大理石墓碑,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美一些国家。厂子是在门头沟登记注册的,但是经营地却是在海淀,后来又在海淀注册了一个分公司。现在,这家厂子的经营效益非常不好,几乎已经是全部停产了,里面只有几个工人零星地干点活儿,单位已经在开始卖石料了。据工人说,现在的这个厂子不挣钱了,老板已经把这个厂子挣的钱挪走了,投到自己新开的公司去了,厂子眼看就要黄了。

 

对于这样的一个厂子,到底还有没有能力拿出钱来对这些工人进行补偿,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大可能是到最后我们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如果到时候不能拿到钱,怎么向这些农民兄弟交代,他们可是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如果我贸然行动,或者走错一步的话,最坏的结果就完全可能出现。动还是不动,这是个问题,要怎么动,又是一个问题。突然发现,自己有点踌躇不决,举步维艰了。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工人代表送来了《法律援助申请表》,所有的材料都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律师,我们先代表我们四十多个职工向你们表示感谢,这个事情办完了,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我们把我们的事情就完全交给你们了,交给你们办我们放心,就算了办砸了,我们还是要感谢你们,请你们给我们这些农民工做主了”,听了工人代表的话,我知道我们已经没有推脱的理由了,套用朱总理的一句话:无论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们都将尽力而为。

 

四十多个人的材料,整理起来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从身份核对到证据材料的收集是一个繁杂又极需细心的工作。经过整理材料,我发现有些工人是用别人的身份证进厂的,有些工人暂住证等证据材料上登记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有些工人是夫妻俩,工资统一发到一个人的工资卡里……对于这些具体的细节,需要对每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让他们再去找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等把所有的材料都整理好,时间已经不觉到了十一月底,在这个时候,又有两位工人提出请求,希望能够和前面一拨人一起。我们经过审查,同意了他们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去立案了。在立案之前,我一直都在筹划着能不能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把问题解决了,这样一来,既能快速地拿到补偿金和工资,又能够不伤双方的和气,所以在立案之前,我多次找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由于是年关将近,现在又是劳动案件的高发期,这个案子涉及的人数众多,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集体事件,希望劳动仲裁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最好在诉前能够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在一次又一次的等待之后,我们没有等到我们期望的答案,现在只剩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仲裁,走法律程序。

 

从接手案子到立案这段期间,特别是请求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调解期间,我接到了工人代表不断打来的电话,有的时候刚接完这个代表打来的电话,另外一个代表的电话紧跟着就过来了,那段日子感觉自己背负着很大的压力,都有点喘不过气来了。眼看是年关了,农民工讨薪进入了高峰期,谁都想在回家过年之前能够拿到钱,把这个事情给了结了,可是现在案子进入到了法律程序,我们再急已经无济于事,唯一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有些工人等得不耐烦了,给我打来电话,话语中都带着一股怨气了。

 

日历即将翻过二零零八年的最后一页,就在这一天的晚上,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得知母亲病重在住院,第二天要做手术。当天晚上,我把手头上的工作交代给了茂林,特别叮嘱他注意四十三人集体案件的处理情况。

 

回到家,一直在医院陪床,接下来又办母亲的丧事,那段时间里自己明显感觉已经是精力透支了,靠着香烟勉强提神。那段时间里,我不断接到这些工人代表打来的电话,或者发来的短信息,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当听说我回家了,他们都担心他们的案子就没人管了,我只好一遍又一遍地跟他们说:请你们放心,我们既然答应做你们的案子,我们会一直负责到底的,我家里有点事情要处理,你们的案子已经交代给我的同事了,我们会及时跟踪情况的,再次请你们放心。

 

还算好,在过春节之前,同事告诉我四十三个人的案子已经交换完证据了,定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开庭。回家一个多月,单位肯定已经攒了我的好多案子了,过完春节没多久,自己就赶回来上班了,虽然还想多陪陪形单影只的父亲,可是答应别人的事情,不能因为自己的家事而食言。

 

回到单位的第一天,嘉健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韩律师,告诉你一件事儿,四十三个人的那案子,我们跟单位说了,单位想调解,迫切想见你一下,这几天一直打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豁亮了很多,调解,这是我一直在想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抓起电话我就给单位方面打了一个电话,约好二月四号到中心办公室面谈协商解决的方案。

 

刚放下电话,转念一想,我作为工人的代表,如果单方面私下会见对方当事人,不符合职业操守,为了保证协商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我又给工人代表打了电话,让他们派几个在北京的代表来中心,全程参与协商的过程,这样大家可以当面锣对面鼓地谈问题,相互了解对方的意见。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新年第一天上班,为了保证第二天的协商能够有达成相对统一的方案,中心的全体办案律师开了一个会,制定了一个初步的调解流程和方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应对措施,如何把握协商的尺度等问题进行了预案。现在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二月四日,一个晴朗的好日子,单位的代表在工人代表来之前就赶到了,看得出来单位对这件事情还是挺重视的。在工人代表没来之前,单位的人告诉了我一件让我有点意外的事情:厂子的老板听说四十三个工人去劳动局告单位了,立刻就犯心脏病了,说是前后做了七次电击才救回来一条命,光是《病危通知书》就下了好几回。所以,单位希望双方能够尽快把这件事情解决,不要再刺激老板了,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就把一个大活人给“逼”死。后来据工人们说,当时问题出来之后,他们就想找老板谈解决的办法,但是老板一直避而不见,被逼无奈之下,工人们才到劳动局的信访调解部门请求调解,老板最后看来劳动局的面子上才去和工人们见了一面,当然结果肯定是双方不欢而散,因为老板只同意给每位工人发一百块钱,算是给大家回去的时候在火车上买些吃的。工人们说,他们当时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单位能够补他们两个月的最低工资,再给点往返的路费就可以了,加在一起也就一个人两千块钱。其实,我想单位在事情发生当时,如果能够本着诚心解决问题的原则,和工人们协商的话,大家不至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今天很高兴大家能够坐到一起来,共同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我首先向在座的各位对我们中心的信任表示感谢。本来单位是想单独和我交流一下,但是作为咱们工人的代理人,为了保证公正、公开、透明,今天把咱们工人代表请来,亲自参与协商。既然大家能够做到一起,我想双方都是抱着最大的诚意来的,我也希望通过今天的协商,能够达成一个一致的意见,所以今天请大家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都听一听各自的真实想法,争取在中间能够找到我们的平衡点,把我们中间产生的一些小隔阂化解”协商在我的主持下开始。

 

单位的人先开了腔,说话的是一位做了一辈子人事工作的大姐,在处理劳资纠纷方面应该是有一定经验的了。一上来就把老板因为这件事发病的情况说了一遍,再谈老板平时是如何照顾这些工人的,借此尽量争取工人们对单位、对老板的同情,再就是对工人提出的几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进行否认,始终就是闭口不谈问题的处理方案。接下来就换单位来的另外一个小伙子上场,先是说厂子这两年来亏损了几百万,但老板考虑到工人跟了他这么多年不容易,就一直硬撑到现在,再说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对厂子效益的影响,最后说厂子现在已经倒闭了,如果工人逼得太紧,大家只好打官司,拖上几年,到头来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

 

单位的意思基本上是明确的,厂子现在已经没有钱了,想让厂子拿出太多的钱来补偿大家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能象征性地给点补偿,你们工人最好见好就收,不要再坚持下去了。本来我想在中间说几句话,可是还没有等到我开口,工人代表就抢先了。可能是没有经历过谈判的原因,他们说的问题都找不到重点,不去谈补偿的事情,而是就厂子在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小纰漏大说特说,而且越说情绪越激动。要是再任他们说下去,今天的协商可能就没有什么希望了,我不得不中途打断了他们这种无头绪无重点的牢骚式的语言,把话题再拉回到协商解决问题的路子上来。

 

“大家今天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讨论是非过错的,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律师,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厂里押工人的工资肯定是违法的,即使后来补齐了,也是违法行为,其违法性不因单位补发工资而消失,更何况厂里现在确实没有给工人开过放假期间的工资,所以工人们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厂里肯定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既然大家来说这个事情,我还是请大家就事论事,说说各自的方案”

 

“韩律师,我们厂里听你的意见,也请你帮我们做一下工人们的工作,我们信任你们”

 

“韩律师,你是我们的律师,我们的事情就请你做主了,你讲怎么搞就怎么搞,如果能从厂里多要一部分钱出来,我们也就算了,我们也不容易,不想再耗下去了”

 

“既然双方都想让我来做一下工作,那我们还是一方一方地来谈,这样也避免大家面对面地谈产生冲突”。谈判按照我们此前设计的思路继续进行着。

 

我把单位的人先留了下来,因为单位是出钱的一方,只要能够把他们的工作做通,对问题的解决是非常有利的。而要做通单位的工作,首先需要把他们面临的法律责任大概地进行分析,让他们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并让他们明确知道,如果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最终判下来的补偿金额肯定比协商解决的要多,这样会给单位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单位还是那一套词,就是一个劲儿地诉苦,车轱辘话来回来去地说。最后才跟我说,单位同意给每个人补两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再给补点来回的路费钱,在多就拿不出来,只能让法院判了。听了单位的说辞,不用问工人的想法,我就觉得根本不可行,这等于和没走法律程序前工人提出的要求没有任何区别。

 

单位代表出去后,我把工人代表请到了接待室,听听他们的具体想法。他们给出的答复是,如果单位想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解决,工人可以接受按每个人六个月的补偿标准计算,每个月按照实际工资水平补助两千元标准计算就可以了,这样算下来,每个人是一万二千元,四十三个人就需要补偿五十一万六千元。看来,工人和单位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我开始担心协商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考虑到双方的差距太大,我没有将单位的方案告诉工人们,避免引起情绪激动,破坏了进一步协商的可能性,这一天的调解工作只能告以段落。为了给双方再次创造协商的机会,在最后我告诉他们,双方协商没有一次就能解决好的,现在离开庭的时间还有几天,双方都不要死咬着标准不放,大家还是在相互体谅的基础上,各让一步,争取在开庭之前能够再坐在一起谈一下。

 

这一天的调解虽说没有当场达成一致的意见,但也并非是铁板一块,还是有回旋的余地。单位方面已经表示回去再请示一下老板再做答复,而工人方面的思想工作相当较为容易做通,毕竟他们的最终目的是尽快得到补偿。在单位人离开后,我单独把工人代表留了下来,再一次说明他们的权利,也再一次说明他们可能面临的两个风险:第一个风险是部分败诉的风险,由于工人手中掌握的证据不足,他们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部的保障;第二个风险,就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最后的结果极有可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因为单位的实际经营状态他们非常清楚,判决的执行将来很成问题。

 

从内心里来说,我非常同情这些农民兄弟,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可能也接受不了,但是比这更为残酷的现实是,单位现在极可能已经没有经济能力了,如果我们坚持到最后,能够得到的东西还是个未知数。由此看来,选择打还是选择谈,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可选择的算术题了,谈是最后一条可行的路了。

 

二月五日,我接到了单位打来的电话,说是由于老板病重,不能亲自处理这件事情,全权委托他的哥哥处理,老板的哥哥想再和我单独当面谈一次。没过多久,老板的哥哥就给我来了电话,约我第二天面谈一次。这两个电话,让我觉得事情又有了新的转机。

 

第二天的交流因为没有工人的参与,进行得较为顺利,单位方面原则上同意在第一次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倍的补偿,可能在四千元之内定一个补偿标准,单位方面征求我的意见。作为工人方的代理人,在涉及调解方案上,我仅具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所有的调解方案最终能否通过,还是要由工人自己来抉择。从个人角度而言,用人单位能够在原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倍,一是说明单位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二是说明单位尚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从工人和单位反映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的经营状态确实很不容乐观,如果这次的方案在工人那里不能通过,接下来的路将是非常难走的,劳动案件的处理程序很长,“一调裁二审”结束至少需要一年左右的时候,再加上执行程序,一年之后厂里的情况就只有天知道了。考虑到这一点,我对单位的人说,“你提出的方案已经再原有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我也非常理解厂里目前的困境,工人对厂里、对老板都是有感情的,我想他们会慎重考虑你提出的方案,作为代理人,我会尽量做工人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单位方面能够适当放宽,给我们的协商留下一个更大的回旋余地。”距离开庭的日子只有四天了,中间还有一个周末,留给双方的时间都不多了。

 

事情进入实质性转机阶段,是在二月九日。二月十号就是开庭审理的日子,双方能否通过协商方式和平地解决争议,就看九号的工作了。为了给双方最后的调解创造条件,周末的时候我和双方代表分别通了电话,约定九号下午双方再面对面谈一次,我特意安排工人代表上午到中心办公室,以便于了解他们最后的想法,再次就本案的利害关系充分告知工人。可能也是想通了这个案子前前后后的可能发生的情况,工人代表对先前提出的标准进行了大调整,直降百分之五十,仅要求平价每人六千元的补偿标准。有了工人代表的这个意见垫底,我对下午双方达成一致的可能几乎是胜券在握了,因为在四千与六千之间寻找平衡的可能性,远远高于两千与一万二千。下午,在双方协商之前,我向单位提出了要求,这次协商如果要达成一致意见,单位承诺给工人的补偿金,必须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兑现,这是为了给工人吃下一颗定心丸,也是为了防止单位日后生变。下午的协商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最终双方达成了二十三万元的初步意向。

 

十号是开庭的日子,由于此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初步的意见,所以开庭的过程就是在形式上走个过场,最后仲裁确定双方调解的最后期限是二月十六日。当天下午,我又单独和工人代表谈了一下,就具体分配方案问题进行讨论。为了保证公平性,公正性,我按照工人在厂里的工作年限,以两年为一个档次进行了分类,以每一档的最高年限为标准,计算出所有工人的工作年限,在总额二十三万元的范围内,确定每年的补偿金标准,最后再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出每位工人的补偿金数额。我将拟定的方案交给工人代表,由他们再与所有工人进行商讨,并对拟定的方案进行表决。

 

本以为肯定能顺利通过的方案,中间差点因为个别工人的一点意见而告吹,这也让我不得不感叹,这么多人可以抱成团和单位讨公道,可涉及到把好处分到每个人头上的时候,大家的心就散了。十一号的下午,一个主要负责的工人代表给我打电话,说是有一个工人中间离开厂里四五年,之后又回来上班,大家要把他中间离开的几年的工龄给除掉,但这个工人和他们闹翻了,坚决不同意这样分。晚上的时候,那个对分配方案有意见的工人给我打来了电话,他本人也是工人代表之一,说他不同意这个分配方案,要找我评评理。当时我的心里非常不愉快,眼看着大家的问题就能解决了,却因为这个问题出现了危局,很不值得。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说话重了点,“大家走到这一步非常不容易,你们就不能平心静气地再沟通吗?现在只能给你们最后一次内部协商的机会,大家能达成一致,我们明天就和单位草签协议,如果你们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的调解工作只好到此为止,等下周一再启动仲裁程序,你们现在就抓紧时间协商一下,我最后一次听你们的答复”。虽然我知道这样说不符合代理人的身份,但是如果不给工人们一点压力,我们历经几个月的工作就将完全泡汤。

 

这一天夜里的时候,我接到了工人代表打来的电话,告诉我说大家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且都在分配方案上签了字,我的心这才放了下来,晚上也可能睡个安稳觉了,一切就等明天的草签了。

 

十二号的一大早,中心的同事就全部动员起来了,开始在大厅里布置会场,因为我要求所有在京的工人必须全部到场,单位代表也到场。十点钟左右,工人和单位代表都到场了,顿时屋子里热闹了起来。这一天的工作主要是两项,一是向所有人员通报这几天来的协商情况,二是当场确定明确的分配方案,整个过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在我们一再做工作的情况下,单位承诺第二天到仲裁委员会签署调解书,签署调解协议,当面交清补偿款。临走之前,中心律师、工人代表、单位代表在一起握手言和,所谓相逢一笑泯恩仇,大家今天冰释前嫌。

 

十三号的下午一点半,我和同事带着点钞机到了劳动局,发现单位的代表早已经在那里等候了,等工人代表到齐后就进行最后的工作。接下来的工作按步就班地进行,签调解协议、签调解书、付款,等到一切都交割清楚,我们带着补偿款上车的时候,我给在中心焦急等待的同事通报了一下情况,因为在中心办公室,还有几十名工人和几十名媒体记者都在等待着我们的消息。

 

一推开中心办公室的门,屋里所有的眼睛都朝着我们齐刷刷地盯过来,在经历了几秒钟的平静之后,镁光灯晃昏了我们的眼睛……

 

在媒体的关注下,我们举行了隆重的工资发放仪式,二十三万元的现金全部发放到所有工人的手中,我看到工人笑了,如释重负地笑了……

 

没过两天,我们收到了工人们送来的锦旗,还有一份很特别的礼物——一块刻着“情系民工无偿援助”字样的大理石碑,这块碑是工人们自己设计、自己雕刻的,代表了他们发自内心的感激,这块碑我们将好好地保存,作为激励我们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弱势群体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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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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