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专题——柳州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卫生管理办事指南
★ 建设项目职业病(含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同意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提交材料;
2.初审:出具《收件通知书》初审并呈交材料;
3.审核: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派员现场勘查,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局领导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予以批复或备案。
5.出件、材料归档。
二、申报条件材料
1.申报条件: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由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齐备;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真实、客观。
2.申报材料:
(1)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
(3)属于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份);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1份);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1份);
(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
(9)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免费
★ 建设项目职业病(含职业中毒)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提交材料;
2.初审:出具《收件通知书》初审并呈交材料;
3.审核及审批: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后进行行政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予以批复或备案。
4.出件、材料归档。
二、申报条件材料
1.申报条件:
(1)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防护设施设计审核;
①对需进行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审核其初步设计的职业卫生专篇;
②按照初步设计的职业卫生专篇或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的要求所进行施工设计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落实相应防护设施的设计;
③防护设施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提出审核意见;
(2)在竣工前,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审核;
①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必须由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②职业卫生验收评价报告内容齐备;
(3)经过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②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分开;
③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④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提出竣工验收审核意见。
2.申报材料:
(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①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2份);
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份);
③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1份);
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
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
⑥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2)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①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2份);
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份);
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份);
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
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
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复印件)(1份);
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
⑧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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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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