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北京义联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170份邮政快递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早在今年6月,北京民间组织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就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有委员寄送了3份材料:《职业病调研报告(2011年2月)》、《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建议》和《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十大弊端》。
该中心主任黄乐平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和严隽琪对材料作了批示。韩启德还让他的秘书给我打电话,说意见提得很好,在修法的时候会认真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滕炜也给黄乐平打电话,对相关建议表示了肯定。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里,见到了我们的劳动成果。”黄乐平说。
作为劳动维权机构,从2007年正式成立至今,义联公布的“工伤120”电话已经对农民工免费提供了很多帮助。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他们开展了对职业病工人的调查,从1026个案例中抽取了188份样本进行调查,完成有效问卷172份。
2011年全国两会前夕,义联向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递交《职业病调查报告》和修法建议。
2011年8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向义联征集最新的立法建议。
第一时间拿到《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之后,黄乐平和同事们进行了研读,想看看究竟自己的哪些建议被采纳。
在他看来,二审稿在一审稿基础上,有了重大的改进。首先,监管主体得到明确,有利于防止政府部门相互推诿,提高责任意识,从而加大预防力度。而这条建议,是义联在今年8月提交的18条建议中的第一条。
其次,诊断程序得以强化。一审稿中,诊断机构认为需要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而在现实中,诊断机构的调查手段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二审稿改为: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向安监部门提出,安监部门应当组织现场调查。这就增强了诊断资料的调取力度。
第三,历史遗留的职业病劳动者进入立法者视野。二审稿新增:用人单位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医疗和生活救助。这也是义联在从今年5月开始呼吁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这与义联的建议也是相契合的。
但在黄乐平看来,法律通过了,也仅仅停留在书面上,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大量的艰苦努力和现实中的有力监督。“真正维护工伤人员、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他说。
(实习生艾瑞红对此文亦有贡献)
原文链接:http://zqb.cyol.com/html/2011-11/03/nw.D110000zgqnb_20111103_1-11.htm
(编辑:杨藜)
- 上一条文章: 【财新网】《职业病防治法》草案存争议 北京义联称对劳动者保护不足
- 下一条文章: 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做客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