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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专题】黄乐平:我为什么告了农业部

作者:黄乐平 来源:网易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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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话注:观测网络流言,剖析热点事件,网易真话“理中客”今日再次聚焦转基因。在第7期“理中客”,特邀嘉宾姚遥(法律人、公益人) 《转基因G点能不能碰?》 一文中阐释了读懂转基因“口水战”的四个维度,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读后感触颇深。他不但触碰了转基因的G点,近期还因此将国家农业部告上了法庭。一边是个体公益律师,一边是国家农业部,这场“蚂蚁与大象博弈”的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故事?且听黄乐平慢慢道来。

 

为转基因大豆进口,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6月13日,农业部批准三种转基因大豆进口,引发广泛质疑和讨论。我对转基因食品安全关注已久,随即上网搜索这三种转基因大豆进口的相关安全评估报告,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但一无所获。为进一步弄清状况,我决定向农业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我并非要以此哗众取宠,而是履行一个公民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政府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都应向公众公开。公民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并且对推动政府部门自上而下依法行政有着积极作用。

而今年年初,我已成功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了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各城市的具体结果,引发媒体与学界对地下水安全的讨论和思考。此次向农业部申请信息公开,亦想让公众对转基因了解更多。
6月21日,我通过电子邮件和EMS快递致函农业部,申请公开以下五方面的信息:1、目前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种类以及每一种类在2011年和2012年的进口数量;2、三种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结果和安全评价报告;3、农业部未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的原因,是否拟在国内进行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是否有具体计划及计划内容;4、保护本土农业和农民利益免受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冲击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有哪些数字可以说明;5、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了哪些监督工作和违法处罚情况。

7月5日,农业部收到我的申请后,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三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料,随即引发了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我的经验,这应该是农业部对我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应。但何时可收到正式的信息公开回复,才是我最关心的事。

7月19日,我收到农业部的回函。在《答复函》中,农业部在其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组成了答复的主体。农业部表示,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种类、农业转基因表示管理文件以及我提出的几种转基因进口生物的安全评价资料已经在农业部官网上公布,并给出了网址链接。对于其他问题,农业部认为是咨询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对此,我很不满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规定能以咨询事项搪塞当事人的申请诉求,农业部此举避实击虚,显然有糊弄公众之嫌。所以,我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农业部驳回行政复议,我状告农业部

8月10日,我以农业部部分答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为由,向其发出申请行政复议的快递,请求公开6月25日申请的所有政府信息内容。快递收件人为“农业部政法司负责人”,查询快递单可知,传达室已于8月11日7点55分签收函件。

我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指出,农业部此前的答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明确回答拒绝理由及其他有关信息”的规定,没有说明“为什么有关申请属于咨询”,以及“为什么咨询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如果农业部对申请的某些信息确实尚未开展相关工作(如转基因粮食种子的批准和种植计划、保护国内农业免受转基因产品冲击等领域),亦应根据《条例》规定明确告知我相关情况,而不应寻找借口搪塞。法律要求政府应依法公开申请信息,存在就公开,不存在要告知。而我申请的信息属于农业部的职责范围,属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农业部负有公开的法定义务。

10月23日,我收到农业部驳回行政复议的决定书。这份长达6页的决定书称,对于公开“转基因农作物进口数量”的申请,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本质上对安全性进行评价,但对进口数量没审批权限,相关信息需搜集、分析和加工。因此,他们认为我的申请属向农业部提出咨询,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铸。
而对于“转基因农产品种植”、“转基因对我国农业会否存在冲击”及“转基因标识制度”等三个问题,农业部回复称,这些问题大都处在探讨阶段,都需进一步搜集、分析、研究、整理和加工,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其内容亦属“咨询事项”。

很显然,农业部这份决定书是“不严肃的”。其最初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函随意,而驳回决定书虽做了更详尽的注解,但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这些仍是站不住脚的。根据相关条例,如果政府有这个信息你就公开,没有就直接说没有,如果有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安全,完全可以说不予公开,而农业部却找了一个法律上找不到依据的说法——咨询。这让人难以接受。

因此,我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农业部能依法公开所有申请的信息。这绝非是我个人的愿望,也是公众特别关注的信息。信息公开、透明、完整,有助于消除公众疑虑;反之,只会增加公众对转基因政策的怀疑及其对转基因产品安全的担忧。

11月4日,我对农业部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黄乐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的函》,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7日内给出立案答复。希望法院能给出公允的处理结果。

 

原文链接:http://zhenhua.163.com/13/1107/10/9D2PMHIK000465B7.html

(编辑: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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