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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人社部承认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根本解决,义联劳动维权研究报告予以印证

作者: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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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法制网北京111日讯 记者 张维 在今天召开的“做好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坦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春节临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此次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等12部委召开,旨在对做好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继2011125日召开的“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人社部要求各地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之后,尹蔚民重申了上次会议的要求: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在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的结案时间上,上次的要求是“在7日内结案”,这次则是“加快结案”。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8日发布的一项《劳动维权研究报告》显示,6年来,我国劳动争议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劳动报酬争议数量最多。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69.3万件,而到了三年后的2011,这个数字已经刷新至131.5万件。

 

  在不断增长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劳动报酬的案件则一直高居不下甚至占据主导位置。

 

  上述报告就称,数量排在第一的是劳动报酬争议,占到了受理案件的50%,包括加班费争议、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

 

  尹蔚民要求,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协助公安部门立即查明犯罪事实,配合检察院、法院做好起诉、受理和审理等工作。

 

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金及其他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农民工生活救助。(法制日报2013111日)

 

(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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