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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专题——王乐交通事故案:奔驰车主残忍碾轧六岁孩童,法律援助助弱维权讨公道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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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038日晚七时许,年仅六岁的儿童王乐在家门口马路上玩耍等待打工的父母回家,此时一辆奔驰从拐弯处驶来将王乐撞倒在地,车主下车查看,以为小孩儿已死,立即驾车逃跑。后来家人将不知生死的小王乐送到医院抢救,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首诊医院对小王乐做了急救后让转院到儿童医院治疗,但是巨额的医疗费让依靠收废品为生的家庭不堪重负,与此同时,该事故被媒体报道出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了解情况后,当即派人到医院看望小王乐,并当场捐赠了五万元的救命钱。经过儿童医院的精心抢救,小王乐终于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

 

    如此恶劣的肇事事件迅速引起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同志得知小王乐的受伤经过后,第一时间与北京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要求公安部门尽快侦破该案,市公安局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朝阳区公安分局限期破案。201041日,在朝阳区公安局刑侦人员日以继夜的努力之下,终于在河北省廊坊市燕郊上上城某小区将肇事逃逸奔驰车主抓获归案,并起获了肇事车辆。本次事故造成王乐身体多处重伤,住院一月之后,转入康复医院进行神经康复治疗,医疗费迅速攀升至二十多万元。虽然奔驰车主被抓获当天即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此后其家庭便不再积极支付医疗费,面临紧迫的治疗需要和高额的医疗费压力,小王乐的父母被迫拿起法律的武器。

 

【义联工作】束手无策的王乐父母再一次找到了曾经提供援助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基金会的推荐下,王乐父母找到了义联,请求对案件进行紧急法律援助。

 

在接到王乐父母的救助电话后,义联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约见了他们,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整个经过和他们的要求。针对这一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民事赔偿案件,按照我国诉讼的基本原则,首先应当审理刑事责任部分,在刑事诉讼的同时可提前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审判后单独提前赔偿诉讼,诉讼的时间会相对较长。然而,王乐的现状等不起如此复杂的程序和漫长的时间,如何突破程序上的障碍,成为律师最为关心的问题。

 

为了在刑事审判前先行提前赔偿诉讼,办案律师先后三次前往法院立案,在得知法院要求等待刑事审判时,办案律师与法院立案庭庭长取得了联系,结合王乐亟待救治,以及本案侵权事实清楚的现实,说服法院接受了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立案处理的做法,立案关成功突破。

 

经过了解,肇事人并非奔驰车的登记车主,而肇事人在北京无房产,案卷材料显示其在河北燕郊有房产,但无法确定具体位置。为了确保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办案律师带领王乐父母亲自前往河北进行调查取证,走访了房管部门,走遍了上上城五个大型小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办案律师充分考虑到王乐家庭的客观现实,积极为其申请免交诉讼费,免交财产保全担保金,并联络伤残鉴定事宜。

 

2010427日第一次接待王乐父母至今,办案律师往返人民法院十余次处理案件,接待王乐父母三十余次,全程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王乐一家成功赢得了诉讼,并及时获得了赔偿,总计46万余元人民币。

 

    义联律师的工作深深感动了王乐的父母,是他们改变了对社会固有的陈见。在得到义联的全力帮助后,王乐的父亲主动联系义联,要求做义联的志愿者,帮助传播法律援助,并积极报名成为了义联的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

 

本文系义联原创,版权归原作者及义联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叶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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