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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义联法律诊所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研讨会圆满召开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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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下午3点,北大-义联法律诊所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马峥、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副主任陈东、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梁宗敏、北京安贞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左峰、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世春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律诊所指导教师杨晓雷出席了此次研讨会,本期法律诊所的8名同学积极参与了此次会议。研讨会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律诊所指导教师叶明欣主持。

 

学员们在会上展示了通过法律诊所课程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制度调研报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北大法律诊所建议稿)》、《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概述》、《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简介》和《英国伤残等级评定制度简介》等。这些研究成果植根于实证,如《劳动能力鉴定制度调研报告》是基于对102名受到义联法律热线帮助的工伤职工的电话调查完成;同时密切结合扎实的法律检索和研究,对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之后,与会的各位专家对法律诊所的研究成果表示了高度的赞许,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左峰主任建议调查样本的来源应更加广泛,在回避制度设计和鉴定专家人数等问题上应给地方立法留出空间,在劳动能力鉴定制度中应设定相关程序以纠正一些工伤认定的错误。梁宗敏科长介绍了北京市西城区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经验,并对学生们将劳鉴程序性工作纳入行政法视野的建议予以高度肯定。陈东副主任介绍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情况,强调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不仅仅为工伤保险服务,同时也为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服务,强调劳鉴工作的重点应该在防止虚假评级。马峥副处长建议学生们更多地从国情和现实状况出发,思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性质这一顶层设计问题,在立法建议稿中落实“便民、简捷”原则,细化劳动能力鉴定的管辖,以及厘清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等级制度之间的关系。韩世春律师强调了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劳动者不服劳鉴结论却没有救济途径,应在此方面积极寻求解决方法。

 

最后,法律诊所的同学们纷纷向与会专家提出了研究过程中的种种疑问,并获得了详细的解答。

 

此次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落下了帷幕。学员将汲取专家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和立法建议。在后续的法律诊所课程中,学生还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和政策法规司的官员进行互动,并最终将研究成果提交给人社部,期冀对人社部《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制定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的完善尽一份力量。

 

本学期以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实证研究和立法建议为主题的法律诊所,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合作的劳动立法诊所的第二期。第一期的主题是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立法,于2011年春开设。北大-义联劳动立法诊所旨在通过指导学生进行法律检索、文献研究、比较法研究、社会调查、立法技术研习等活动,深入了解劳动法相关制度在社会中的运行,形成立法建议,促进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义联研究部20121214日)

 

本图文系义联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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