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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联发布工伤先行支付实施周年专题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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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社会保险法》创设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即“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社保经办机构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201271,《社会保险法》实施满一周年。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落实得如何?遇到怎样的困难?如何更好地推进实施?

 

20124月至6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对此制度的落实情况展开了调研,向全国283个地级市和4个直辖市的人社部门逐一进行电话调研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结合文献检索、工伤职工访谈、社保官员访谈等方法,完成《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一周年调研报告》,以及《2012年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现分析报告》,并召开了学术研讨会和媒体座谈会。

 

敬请关注专题: http://www.gongshang120.com/artt.asp?cat_id=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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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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