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执行堪忧—北京义联发布调研报告
【财新网】(记者 蓝方)去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但一年以来,该制度的执行效果堪忧。
2012年6月28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发布《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2011-2012年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下称《报告》),认为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拖延支付的现象十分普遍。工人若要通过法律渠道向用人单位索赔,程序极为繁琐。
义联的一项调研显示,未参保工人为获得赔偿所花费和等待的平均时间为2.02年。在这一时间内,因为无力垫付医疗费用,一些工人没能得到及时救治,因而落下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乃至失去生命。
而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即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绝向未参保的劳动者赔付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在《社会保险法》确立该项制度的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为了解这一制度在基层的实施情况,义联通过电话咨询访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查询等方式,对全国287个地级市和直辖市进行调研,最终获得了277个城市的有效信息。
根据84个城市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从2011年7月1日到4月25日,平均每个城市有262人被认定为工伤但未参保,占认定为工伤总人数的11%。但其中,仅有4个工人关于先行支付的申请被受理。
调研发现,明确表示可以接受先行支付申请的城市仅28个,占比11.4%,高达77.2%的城市明确表示不接受申请。
而在表示“可以”和“不确定”接受申请的51个城市中,表示“条件符合肯定会支付”的仅有8个,超过一半的城市表示要先“由政府研究看看”。
《报告》认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对于基层人社部门实施先行支付制度十分重要。但调研发现,当前仅有4.4%的城市出台了实施细则,且规定粗略。尚未制定细则的城市中,仅有23.3%的城市在准备制定实施细则,但其中九成都没有时间表。
调研同时发现,89%的未参保劳动者不了解先行支付制度。《报告》认为,这和人社部门的宣传不足直接相关。调研中发现,35%的城市对这一制度根本就没有宣传意愿。
而不仅劳动者不知道,基层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这一制度的知晓程度也非常低。义联的调研员首先对地方人社热线“12333”进行询问。发现还有23.3%的城市没有开通这一热线,开通的城市中,有21.7%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能接通的城市中,仅有22.1%的咨询员知道先行支付制度。对于咨询员回答“不知道”的城市,调研员又进一步联系人社局的工伤保险科,但仍有35.8%的科室工作人员对这一制度表示“不知道”。
《报告》分析,先行支付制度未能有效落实,有人社部门和劳动者双方面的原因。配套的实施细则缺位,经办机构能力不足外,基层人社部门普遍担心先行支付会造成基金支付风险,并给人以“不参保就能享受待遇”的印象,也担心企业和劳动者恶意串通,滥用该项制度。
义联主任黄乐平指出,人社部门缺乏动力和压力,也是导致制度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而这需要劳动者权利意识的觉醒,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给不作为的行政部以压力,督促政策的落实。■
原文链接:http://china.caixin.com/2012-06-29/100405609.html
(编辑:杨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