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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就古驰事件韩世春律师接受工人日报采访

作者:叶小钟 来源:工人日报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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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古驰中国公司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反省,支持古驰员工成立企业工会

法律界人士呼吁完善劳务派遣制度,不让用工单位有规避责任义务的“可乘之机”

 

深圳市总工会今天(13日)约见了古驰大中华区的行政高层,表明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严正立场,并敦促古驰中国公司对事件中反映的企业管理问题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和反省,对查实的不当行为向员工和社会表示真诚的道歉,因此使员工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今天上午,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率市总相关部门和罗湖区总工会负责人,与古驰大中华区总裁黄家强、古驰中国人力资源总监佘亮等进行了坦率的沟通和会谈。深圳市总工会对古驰中国公司愿意与员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态度表示赞同,并表示市、区工会将密切关注并积极介入协商过程,为员工提供帮助。

 

深圳市总同时希望古驰深刻检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并提出要求:建立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特别要认真落实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请公司对其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估,从关爱员工和促进企业发展的立场出发,进行适当调整;改变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建立规范、稳定和持续的劳动关系。

 

针对古驰公司在中国尚未建立工会的问题,深圳市总支持该公司员工成立企业工会。

 

另据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今天上午召开会议,表示已经开始对古驰进行全面调查,并认为当前我国法律在界定是否适用劳务派遣上存有漏洞,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

 

本报北京1013日电 (记者车辉)一位古驰员工今天向记者透露,古驰在国外用工不存在劳务派遣问题,福利待遇也比国内强。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实上,不只古驰一家在员工权益方面存在问题,不少国外知名企业一方面在中国市场赚得盆满钵满,一方面却频频发生漠视劳动者权益的事件。

 

对此,社会学家夏学銮质疑:“一些国外知名品牌在国外是守法模范,在中国却屡屡侵犯员工权益,这令人深思。”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世春坦言,《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虽有规定,但由于对关键内容的规定本身较为模糊,反而导致劳务派遣更加泛滥。

 

“劳务派遣企业应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而公司法对于经营范围的规定非常宽泛,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企业都在从事事实上的劳务派遣行为,有关部门根本无法进行监管。”他表示。

 

他称,现行立法对于适用劳务派遣的规定,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而对于“三性”缺乏法律上的定义,范围不清导致责任不明,最后承担不利后果的,只能是劳动者。

 

此外,现行法律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保障,规定了同工同酬,以及连带责任等,但实践中,同工不同酬正是许多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出发点。另外,法律对于连带责任的规定也很模糊。

 

“企业需要牢记,最大的社会责任是尊重员工权益,投机取巧不能取得长远发展。同时也提醒我们,完善制度才是关键,否则古驰事件还会发生。”夏学銮认为。

 

原文链接:http://www.people.com.cn/h/2011/1014/c25408-490005669.html

(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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