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乐平:提高企业超时加班处罚力度预防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0/8/11
人民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赵艳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平、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今日做客人民网,就劳动者维权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黄乐平指出,谈到“过劳死”问题的时候,社会上更多关注的是“过劳死的”之后的问题,其实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过劳死”甚至过劳之前的问题,想办法从源头上,从根子上杜绝过劳甚至“过劳死”。
“这就涉及到我们现在对于加班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问题,也包括过去制定的相关规定,是不是有必要进行一定的修改。”黄乐平表示,比如说《劳动法》出台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36个小时,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100元以上的标准处罚。
在黄乐平看来,这个处罚标准有待提高,违法成本高了,企业在执行这个加班制度的时候,才会尽可能避免触及这根红线。
(责任编辑:何晶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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