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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就业工伤保障问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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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义联社会工作事务所共同主办的非正规就业工伤保障问题研讨会在北邮科技酒店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主持,来自社会保障行政、工会系统、司法实务与理论界的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工友代表、志愿者代表等共计30余人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分为研讨会介绍、调研报告发布、工友分享以及专题讨论等环节。

研讨会介绍
首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参会嘉宾并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接着他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背景,义联长期跟踪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工作,从十年前参与如火如荼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工作,到如今继续跟踪工伤保险制度的前沿问题。黄乐平主任指出十年间工伤保险制度并没有明显变化,但这十年间劳动关系以及用工形态却发生了很多变化,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是当前工伤保险制度的焦点问题。

 
 
调研报告发布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郝正新就之前开展的非正规就业者的工伤保障问题的调研情况进行介绍和分享。调研报告从问题概述、研究方法及过程、现状和难点以及对策和建议四部分进行阐述。在介绍调研情况的基础上,就调研结果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刻的分析,并对工伤保障试点地区的情况以及域外的经验进行分享,最后就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问题提出了建议。

 
 
工友分享
张军是一名快递员,也是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受援人。他自述自己是某学校片区某快递业务的快递员,但其与快递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快递公司将业务分包给个人,承包者也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友坦言,其月均工资在6千元左右,工资一般以现金形式发放,其发生交通事故也自己私下解决,没找过劳动仲裁,也不知道自己都有哪些权益。

 
 

来宾讨论
与会嘉宾对调研的成果予以高度肯定,对报告中所显现的问题给予了意见,并就我国的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发表了自身的见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主任科员朱原辉从试点地区的效果入手,认为试点地区目前效果不够理想,主要存在试点的层次低,覆盖面小,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工伤待遇与正常的工伤待遇差距大等问题。国务院也在着力解决新业态工人的职业病伤害保障问题,着眼稳定就业大局,保障职工权益,促进新业态发展。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翁仁木表示:调研的题目可以更加聚焦,根据可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对非正规就业者进行区分;制度设计应着力解决对无法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对于采取放在现有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内还是单独有一项制度来保障非正规就业者工伤权益需要再进一步研究。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政策法规所所长栾群提出:新的用工模式对现有制度构成了挑战。他指出针对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也要进行回应,例如快递员毁损货物以及外卖员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要进行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对报告的规范性提出了建议并对工伤保险制度的架构创新性滴提出了“跳出工伤保险看工伤保险”的观点。她认为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与分担企业风险,那么现有的制度能否创新?工伤保险能否突破劳动关系,只要在职业伤害下,就受保护。她认为非正规就业者的工伤保障问题是制度问题而非技术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天玉对报告表示了赞许,对工伤到底应不应该与劳动关系解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工伤保险基金的设立财务稳定是根本,目前的社会情况不满足解绑的条件,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不认定劳动关系,财政是否补贴以什么形式补贴,补贴的额度是多少以及如何做到可持续保障等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孟雅慧从新用工方式下对司法判决的影响发表了观点。从司法实务角度,结合鲜活的案例生动地展示了工伤保障在司法实务中的困境。

  

海淀区总工会权益部部长温远清从工会角度为非正规就业者工伤保障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行分享,并提出了当前在新用工方式下的困境:为职工维权找不到对象,以及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提出加强六方联动。

 
 

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金晓莲建议报告中的劳动者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部分可以更加充实一些。并就非正规就业者的劳动现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应当更宽泛的认定劳动关系,增加职业保险。将真正需要工伤保险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体系。

 
 

北京鸿雁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李健谈及自身在针对家政群体的社会服务中所面对的问题,并表示:许多非正规就业者的工伤保障问题同样适用于家政工群体,她也对申请工伤待遇的后续表达自身想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向春华从理论和现实角度对工伤保险基金表达自身思考:提出要考虑基金的持续性以及我国国情,不应照搬别国经验。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海明提出了一个惹人深思的问题,工厂里的人为什么走到了马路上?答案就是时代背景和社会大环境。而当今的劳动法适用于传统的用工制度,而接下来如何缓和紧张关系?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值得思考。

 
 

讨论的最后,原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巡视员关彬枫指出新业态的用工形态会成为主流,而作为研究者怎样让政府注意到问题的存在?灵活用工的主体、市场和政府都有怎样的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内能否对非正规就业者工伤保障单独立法,如果不能,怎么在修订中加入?

 
 

总结发言
在整场会议的最后,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对于各位来宾的到来和与谈者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并提出,制度建构本身要解决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现实和形态,决定了修法是必然的趋势。

 


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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