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之各类受害人群理赔标准大汇总
作者:义联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2015/8/14
2015年8月12日晚23时30分许,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已造成多人伤亡。我们对事故中不幸罹难的同胞深感悲痛,对事故中受伤的群众及罹难者家属表示同情和慰问。
事故发生后的赔偿工作,将是事故处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受害人群将获得的理赔标准不尽一致,现汇总如下:
1、如果伤亡者属于单位职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因该事故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则应当认定为工伤,并获得以下赔偿:
2、牺牲的消防官兵、武警战士
(1)由民政部门评定为烈士
(2)烈士遗属享受的待遇:
3、企业职工因参加抢险救灾牺牲的,如果经有关部门评为烈士,遗属除享受工亡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4、普通群众参加抢险救灾牺牲的,如果经有关部门评为烈士,遗属享受以下待遇:
5、普通群众因为爆炸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本人没有过错的),可获得以下赔偿:
注:本人有一定过错的,须按过错程度予以适当扣减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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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