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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九成工伤者不知先行支付制度 "先行支付"遇执行难—北京义联发布调研报告

作者:谢文英 来源:检察日报 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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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628日电(记者 谢文英)“全国287个城市(港澳台除外),表示可以接受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的城市仅有28,明确表示‘不可以’申请的城市则多达190个。”今天下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向媒体发布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2011-2012年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20127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一周年,写入该法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下称先行支付制度)被称为工伤劳动者保护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一年来这项制度落实得如何?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对全国287个城市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发现先行支付制度已经破冰,但总体而言,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得贯彻和落实。

 

  报告显示,浙江宁波、温州,山东淄博,云南丽江等4个城市的人社部门已经受理了先行支付申请,宁波和淄博已经分别向申请人先行支付了工伤待遇。

 

  但是,目前仍有78.6%的工伤劳动者表示“没有听说过”社会保险法,91.8%的工伤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先行支付制度。

 

  报告认为,造成公众知晓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人社部宣传不力。在277个地级市人社部门官网中,仅有13.7%的城市在其网站贴出《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发布配套实施细则的只有上海、厦门、大连、河池等4个城市。而为公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便民服务热线12333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也有问题。据调查,全国仍有23.3%的城市未开通12333,而知道先行支付制度的热线咨询员,只有22.1%,其余77.9%表示“没有听说过”。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分析,先行支付制度遭遇执行难的关键原因,是人社部门未能从劳动者权利本位的高度贯彻立法意图。黄乐平说:“许多城市对该制度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社保经办机构无义务垫付,不可能白白拿钱给劳动者。这说明社保机构缺乏对先行支付制度认识和认同。先行支付制度的实施可能会给相关政府部门增加‘麻烦’,但是行政成本换来的是劳动者的健康,换取的是更大的社会效益。制度实施的出发点,是社会保障,而不是部门利益。只有认识到先行支付对于挽救工伤劳动者的健康和家庭的重大社会意义,这一制度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原文链接:http://news.jcrb.com/jxsw/201206/t20120628_893198.html

(编辑:杨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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